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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22日星期二 友善列印
自由談 鏗 鏘 集

馬氏王法

「非常光碟」未演先轟動,其實它的內容是啥,大概很少人知道,特別是那些批評它的人,恐怕連它是「圓」或「扁」都沒看過,就開始未審先判了。

這裡面還包括哈佛法學博士的國民黨主席馬英九,竟然只因為記者隨口亂問,就可以衍生出馬胡同性戀情節,還煞有介事炒作一番,大罵民進黨出賤招。而且,當呂秀蓮指責檢警非法搜索,馬英九卻說如果這算是言論自由,那台灣就沒有王法了。

檢警只是根據檢舉,就去搜索「非常光碟」,這件事的對錯,或可能引發的效應,其實,不須高深的法學素養就可以判斷是非。

假設有人檢舉某個電視談話節目即將播出的內容涉及誹謗他,或是意圖影響選情,使他不當選,檢警是否可以長驅直入,大軍壓境,搜索這個節目,不准其播出。

同樣情形若發生在報紙,檢警是否也可查扣報紙,不准其發行?

用膝蓋想,也知道這是不合理的。某親中媒體曾遭搜索,就哇哇大叫,如喪考妣,為何「非常光碟」根本還未出版,就遭到搜索,他們卻拍手叫好?為何司法的程序正義,在這些親中媒體與政客眼中,獨獨不能適用於「非常光碟」?

「非常光碟」是不須事先送審的公共論述類的出版品,檢警不應該事先去搜索,如果它觸犯任何法律,也應該等它出版後,再予以追究,那才是真正有王法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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