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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變與麻將
█ 郭正典
前總統李登輝被判賠宋楚瑜千萬元的「麻將」官司,讓人嘆息!
宋楚瑜是可受公評的公眾人物,即使有人指名道姓地說他如何如何,他控告這人誹謗罪的成立門檻,本就該比一般情形為高,豈可因他受人幾句譏評而判譏評他的人誹謗,且需負擔高額賠償?政治人物如果不可批評,民主政治也不用玩了。
而且,李登輝該次演說的用意,是要提醒發起四一○非法集會遊行的負責人,不該任意離開現場,讓眾人群龍無首而脫序。阿扁總統也說三二○大選之後曾經發生「柔性政變」。承審法官看不到四一○非法集會遊行的違法性及危險性,科負責人以其應負的法律及社會責任,反而判決提醒非法集會遊行危險性的李登輝敗訴,如此抑善揚惡,見樹不見林,莫非是要以重判李登輝來掩飾泛藍群眾柔性政變的違法性及危險性?(作者為陽明大學急重症醫學研究所所長)
█ 趙惠如
我們仔細看阿輝伯九十四年四月二十四日下午六時許,在台北市國際會議中心財團法人群策會所主辦題為「從二○○四年總統大選看台灣民主法治之發展」演說內容:
「第三樣就是政治人物的責任與擔當…候選人如果對選舉過程有所懷疑,應該透過司法程序追求解決,不應該利用政治手段來達成目的,你看!如果一定要透過遊行集會,不用議會來表達他的不滿,你去表示好了,但是也應該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進行,而且要負起責任,可能發生的各種責任,哪有叫一些老百姓跑去遊行,自己跑去睡覺,對不對?更厲害的是跑去打麻將,還更厲害,不應該嘛!不應該犧牲社會安定,將集會混亂的責任,完全歸咎支持群眾,那群眾無所適從;也不會帶領那些群眾,在群眾前面,和他們一起坐,坐到時間到…」。
綜觀全文,究竟有何證據證明阿輝伯指宋楚瑜打麻將?「一般人的意會」如何成為「法律上的證據」,實令人百思不解?
阿輝伯當日演說無非奉勸政治人物應尋求體制內之救濟,而不應發動體制外的抗爭,尤其是帶領群眾運動,更應全程參與,以防群眾失控,這就是政治人物的責任與擔當。所以睡覺、打麻將,不過是舉例說明,說妨害名譽太沈重。
期待二審法院可以更審慎的認事用法!阿輝伯,加油!(作者現任彰化律師公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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