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頭頭是道》黃澤青︰應解除信合社經營限制
政府推動「二次金改」目的在催生大銀行,台灣的確需要跨國大銀行,但卻不能抹殺地方金融的發展空間,金管會對於信用合作社的經營限制應該解除。
金融服務的需求面很大,就像有人每天上大飯店,但也有更多人必須光顧小吃攤;二次金改要培養大銀行,卻把服務地方基層百姓的信合社拿去當籌碼,猶如把台灣的小吃攤全部消滅,讓餐飲業統統變成大飯店。
如此一來, 一些邊緣民眾就得不到金融服務,信合社存在有其本事,就是有辦法研判哪些沒有擔保品的人不會倒帳,一旦讓信合社退出這個市場,地下錢莊馬上會坐大。
金管會為了促成整併,限制金融機構不得新設分行,信合社為分散地區風險,必須選擇跨區經營,一旦在別的行政區設了一家分行,就必須關閉原本的一家分行,等於讓信合社永遠處於挨打的局面,永遠長不大。即使有能力經營的信合社業者,也在這種限制之下困苦經營,這是多麼地不公平,因為信合社的市場和商業銀行截然不同,信合社發展不會阻礙銀行整併。
反觀, 信合社成為金管會推動銀行整併的籌碼;看準信合社經營受限,一些大金控都來搶「便宜」,信合社一家家被金控購併,然後在地分行一家家被撤除後移往台北,試問,這樣對偏遠地區的弱勢民眾有任何好處嗎?
以美國為例, 資產總值10億美元以下的小銀行佔48%,資產總值30億美元以下的中小型銀行多達94%,大型金控只佔6%;美國如此,台灣又何以非要消滅所有信合社,讓市場上充滿唯利是圖的大金控不可?(中華民國信用合作社聯合社理事主席黃澤青口述,記者陳中興記錄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