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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豪到案 自認是關係人
檢方以嫌疑人傳喚
〔記者黃良傑/屏東報導〕立委蔡豪昨天兩度前往屏東地檢署說明,他強調以「關係人」身分到場,但主任檢察官莊榮松表示,檢方開出的傳票是以「嫌疑人」傳喚,並強調完全依證據查案。檢方今天上午將再傳喚蔡豪說明。
調查局南機組諸明章涉嫌洩密案,屏東地檢署於日前搜索當天即對蔡豪開出傳票,但蔡豪忙於議事未向檢方報到,檢察官盧明軒又開出第2張傳票,要求立委蔡豪本月7日到署應訊。
蔡豪認為7日當天立法院議程相當繁忙,昨天早上主動前往屏東地檢署說明,他表示,自己只是「關係人」,為配合檢方調查才到案說明。
先由內勤檢察官徐弘儒應對,約20分鐘後蔡豪走出地檢署,立委與檢方雙方都發表聲明。
蔡豪強調,他是以關係人身分配合檢方調查,他的心胸坦蕩蕩,希望檢察官能大膽假設、小心求證,不要有預設立場,針對特定對象選擇性辦案。
蔡豪不滿檢調未堅守偵查不公開原則,他表示,地下組頭除賭屏東縣長輸贏外,竟還傳出有人賭縣長候選人大型活動後,候選人或椿腳幾天內會被檢調約談、搜索?主任檢察官莊榮松表示確實掌握縣長選舉賭盤情資,但不曾聽過查賄也可以賭,他強調,蔡豪被列名「嫌疑人」傳喚,檢方依照證據辦案勿枉勿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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