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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姦在房 檢察官說不算

床上找到毛髮

〔記者黃良傑/屏東報導〕懷疑妻子與大她14歲男子有染,屏東陳姓男子報警衝入一家汽車旅館,當場「人贓俱獲」,查獲男女共處一室,並在床上尋獲毛髮,陳某不滿被戴綠帽控告妻與姘頭,屏東地檢署則以掉髮無法證明通姦,給予不起訴處分。

無法認定姦情

檢察官不起訴處分的理由,除認為陳妻與其他男子共處一室,但並未被捉姦在床,兩名被告也不否認同處一室,故尚不足以無疑認定兩人間必有通姦或相姦行為。

檢方:不用驗DNA

此外,陳某與警方在床上查獲可疑毛髮,懷疑是男女通姦所留下的證據,要求檢方同意只要採驗DNA,就可以水落石出,不過,檢察官認為縱使毛髮是被告兩人所掉,一樣無法用以證明有通姦或相姦行為,認定毛髮沒有送鑑定之必要,並以證據不足做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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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2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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