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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智障女致懷孕 惡狼判8年
〔記者傅潮標/苗栗報導〕苗栗縣50歲傅姓男子,2年多前性侵害1名智障女學生,造成她懷孕墮胎,警方將胚胎送刑事局鑑定、建檔,傅某食髓知味竟多次開車到女學生住家附近徘徊,意圖不軌,經她的父親友人抄下車號,報警循線將傅某查獲,並採集其唾液、毛髮與胚胎進行DNA鑑驗,比對結果吻合。
全案經檢方起訴,苗栗地方法院判處他有期徒刑8年。
法官調查,前年8月間起,傅姓男子3度在自小客車內或汽車旅館房間,利用被害人心智障礙,雖拒絕卻不知如何因應脫困,性侵得逞,被害人並因此懷孕而墮胎。
判決書指出,傅某否認強制性交,辯稱3次都是被害人自願與他發生性關係,他以為女學生是正常的成年女人,不知道她未滿16歲,也不曉得她是智障者,但法官認為被害人反應遲緩、理解能力較常人低,傅某自稱曾與被害人聊天長達1小時,不可能看不出來。
法官認為傅某為逞私慾,對於智障少女強制性交,造成被害人身心重創,犯後又飾詞卸責,惡性非輕,判處他有期徒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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