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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多了兩名小孩 不是自己的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林姓男子與妻子感情不睦,林妻無故離家,法院84年即判准2人離婚,去年年中,林申請戶籍謄本時,發現自己戶籍欄內竟多了1子1女,由於小孩是在林妻離家期間所生,林向法院聲請否認子女關係訴訟,經法院比對林與2小孩的DNA確定非林所生。
判決書指出,林姓男子84年因妻子無故離家,經林提起履行同居義務後,林妻仍不履行,法院因此判決2人離婚。
判決書指出,2人離婚後,林就再也沒有與前妻見過面,林去年6月間,林向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謄本時,發現戶籍欄位內竟多了1子1女,遂向法院提起否認子女關係訴訟。
法官為確定林與2名小孩是否有親子關係,另進行DNA鑑定,經鑑定後,確定2個小孩不是林所生,林與2個小孩沒有血緣關係,因此准許林的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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