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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芭樂票集團 5收押4交保
〔記者蔡民一、余雪蘭/嘉市報導〕林寶財犯罪集團涉嫌販賣芭樂票、虛設行號案,檢方18日偵訊後,因詐欺案判刑遭通緝的林寶財發監執行,林文良等5人因犯罪事實明確,檢方聲押獲准,彭進德等4人交保,戴武彰等4人釋回。
嘉市刑大經過連夜偵訊,昨日凌晨將林寶財(男、44歲、有詐欺、偽造文書等前科)等14人依詐欺、偽造有價證券、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檢方昨日上午經過冗長訊問後,首腦林寶財因詐欺案遭判刑3年被台南地檢署通緝,發監執行,主嫌林文良、林文東及同夥汪君惠(女、39歲)、曾明得(男、43歲)、林宗興(男、38歲)、戴武彰(男、32歲)、戴維君(男、27歲)、潘誠仁(男、40歲)、徐龍輝(男、53歲)等9人,檢方以有共犯在逃及有串證再犯之虞聲請羈押,其中前5人裁定收押,另4人只是人頭而獲釋回。
至於彭進德(男、53歲)及杜芸俙(女、27歲)以3萬元交保、陳姝(女、35歲)2萬元交保、沈珊珊(女、33歲)責付。
檢方追查分工情形
檢方昨日訊問重點在於釐清林寶財、林文良、林文東犯罪集團涉嫌販賣芭樂票、虛設行號的分工角色及牟取不法利益的情形,林嫌等人仍強調買賣芭樂票每張僅賺取2、300元的差價。
嘉市刑大指出,林寶財犯罪集團涉嫌販賣芭樂票、虛設行號案,尚有「上線」還未到案,近日將借提林嫌等人,擴大偵辦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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