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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第二代心聲
■陳錫雄
我的勞工老爸是日本兵,戰後入台灣省林務局工作,學歷日制高等科畢業。國民黨政府轉進來台統治後升遷銓敘受阻,辛苦工作一生至六十歲只能以「甲等技工」「按日計酬」退職,其編階非屬軍公教人員,為另類政府至今未曾照顧到的勞工。民國七十一年辦理一次性退職,退職金加上勞保給付僅領得大約新台幣五十餘萬元,沒有所謂十八%的優惠利率存款,更無所謂月退的生活保障,次國民待遇,養活了一家七口人,還讓子女上了大學。
依據「敬老福利生活津貼暫行條例」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領取軍人退休俸(終身生活補助費)、政務人員、公教人員、公營事業人員月退休(職)金或一次退休金者,不得請領敬老福利生活津貼。我的勞工老爸竟被認定為具有銓敘資格的「公營事業人員」,因此不得請領敬老福利津貼。按「公營事業人員」在當時是人人羨慕的金飯碗,其退休待遇與所謂「甲等技工」「按日計酬」的勞工,其相差不可以道里計,但「甲等技工」卻有「公營事業人員」之虛名,而無其實益,所有應得退休優遇及敬老福利之權益,橫遭剝奪。
在台灣最艱苦的年代,我的老爸那群勞工,上山下海犧牲奉獻的精神,不輸榮民或軍公教,卻遭政府忽視而淪落為次等公民!請問這樣公平嗎?社會正義何在?我的老爸那群為台灣經濟起飛奠基的勞工,現在大都年紀在七十五歲以上,是國民黨政府統治下權益遭受剝奪的最底層,來日無多,卻也無法享受到民進黨政府的德政。軍公教為不義之財的十八%利率在爭,榮民待遇政府照顧妥適,而我的老爸那群可憐的勞工,卻連區區每月三千元的敬老福利生活津貼都遭受到無法無天的抵制與苛扣。他們貧無立錐之地,不比老農尚有土地可耕作溫飽亦有津貼可領。可是從沒有人為他們的生存尊嚴發聲。不公平的法律、命令要修正,勞工第二代也有話要說,讓我們團結起來,向政府要回應有的權益。(作者從事自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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