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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屋若為求財 可別輕易賤賣
記者陸敬民╱專題報導
根據房屋銷售業者的經驗指出,一般民眾第一次換屋大都是「小換大」或「舊換新」,意即從小房子換到大房子,或從屋齡較老舊的房子,換到屋齡較新的房子。
太平洋房屋行銷協理吳癸森表示,「小換大」或「舊換新」不僅是大台北換屋族的主流趨勢,從人之常情的角度來看,這也代表首換族在經濟能力提升的情況下的1種自然舉動。不過也有反其道而行的,那就是「大換小」或「新換舊」,而且這種反其道而行的現象並沒有減少的趨勢。
大換小未嘗不可
吳癸森說,根據銷售經驗發現,有些民眾純粹是為了子女的教育問題而搬到台北市明星學區附近,有的則是50歲以上的民眾,為了醫療、節省空間或變現等理由而「大換小」,這些情況都算是健康的。
非自願換屋別急賣
中信房屋新竹縣政加盟店經理蘇俊逸表示,有一種稱為「非自願性換屋」的情形,通常發生在繳不出房貸、負債累累或離婚的民眾。若發生上述情況,他建議先不要急著賣房子,可試著和放貸銀行協商較寬鬆的還款方式,或夫妻協商由其中一人來承接,免得房子賤價變賣,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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