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法官收賄 改判11年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前台南地院刑事庭法官林昆堃於85年間向涉違法放貸的台灣企銀副理謝啟三收受250萬元賄款,對謝啟三作出無罪判決,台南高分院更二審依貪污罪對林昆堃判刑11年,褫奪公權8年。
林昆堃因另涉詐欺案被判決確定,他在這起貪污案中,讓他丟了法官烏紗帽,一審判他12年徒刑;謝啟三則被二審法官依行賄罪名判刑10個月,褫奪公權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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