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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嘉文:扁宋共識 違反台灣決議文
記者鄒景雯╱專訪
考試院長姚嘉文昨日以民進黨台灣前途決議文參與撰寫人的身分受訪指出,當年台灣前途決議文僅承認「中華民國」是目前憲法使用的名稱,但限指台灣;宋楚瑜卻依據「中華民國」遂行反台獨、憲法一中,因此所謂扁宋會達成「中華民國是最大公約數」的論調,實際上已經違背了一九九九年黨的決議。
陳總統五月六日晚間在黨政擴大協調會議上表示,他對國家主權、台灣前途主張非常清楚,從未改變,這與民進黨台灣前途決議文沒有任何違背,如有違背,請大家明確指出,「我下台都沒關係」。
當晚全程收看電視的姚嘉文不僅未因此釋懷,心情反而更加沉重,決定「不吐不快」說出他的認知。
姚嘉文說明,一九九九年民進黨在討論台灣決議文時,對於「中華民國」的使用是非常謹慎小心的,黨內同意「台灣,固然依目前憲法稱為中華民國,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任何有關獨立現狀的更動,都必須經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的方式決定」。
姚嘉文說,民進黨認同的「中華民國」就是台灣,但台灣的名稱不只這一個,因此決議文同時通過「對外,我國不再堅持使用『中華民國』,並以各種不同名稱,廣泛參與各類官方及非官方國際組織」。
姚嘉文指出,這樣的討論流程可以很清楚看出,其與宋楚瑜所謂的「中華民國」在內涵上是完全不同的,宋的中華民國顯然包括台灣與大陸,因此他才能因此據以反台獨,高呼憲法一中,在對岸呼應中國的要求,則陳總統與宋楚瑜達成所謂「十點共識」不是中人之計嗎!
姚嘉文表示,由於統獨對「中華民國」的認知完全不同,有人是秋海棠,有人是老母雞,當年決議文在處理「中華民國」時,就考慮到必須避免混淆,因此附加了許多說明,包括台灣並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片面主張的「一個中國原則」與「一國兩制」根本不適用於台灣。
姚嘉文因此不以為然說,扁宋兩人說「中華民國是最大公約數」,但兩人的「中華民國」根本同名不同實,陳總統只單純地用這四個字,果然發生宋楚瑜在對岸的演出,既然扁宋有共識,則是否可以演繹出「阿扁也反台獨」的結論呢?
姚嘉文也指出,台灣前途決議文的內容是:「台灣是一主權獨立國家,任何有關獨立現狀的更動,必須經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的方式決定」。
陳總統在扁宋會之後雖然以口頭方式補充所謂的三段論:「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中華民國的主權屬於兩千三百萬台灣人民,台灣前途任何的改變,只有兩千三百萬台灣人民有權利作最後決定」。但在意義上已經偏離,這是「中華民國前途決議文」。
姚嘉文表示,依據當年台灣前途決議文精神,因此才需要持續推動正名與制憲,全面檢討現行在名稱與體制上的扞格,使未來有一天能夠名實相副,這才是民進黨自創黨以來一貫延續的理想與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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