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文貞︰國代選舉 深化台灣民主
編者按:任務型國大代表將於五月十四日投票,這項攸關國家政治體制變動的重大選舉,將牽動國會及中央、地方政治生態的變化,民主基金會日前針對這項議題,特別舉辦「任務型國代選舉:以實質修憲建構優質民主」座談會,由民主基金會副執行長林文程主持,邀政大教授蘇永欽、中研院副研究員陳儀深、台大助理教授張文貞、前新聞局長林佳龍、新加坡國立大學訪問學人吳瑞國對談。
〔記者王平宇╱台北報導〕台大法律系助理教授張文貞表示,這次任務型國代選舉不是選國代也不是選政黨,而是台灣人民第一次有機會複決立法院所提出的憲法修正案,為台灣六度修憲畫下句點,具有正面意義,同時也是進一步確立與深化台灣民主的關鍵。
張文貞指出,複決權的設計是當代民主憲政的里程碑,雖然歐美國家並不見類似的憲政設計,但無損於複決制度設計的時代意義。事實上,歐美國家在重要議題上也採用全民直接複決模式,例如近期歐洲各國對歐洲新憲法的複決,即是一例,因此國人應該更重視此次選舉,並且珍惜史上首度行使複決的權利。
不過,張文貞對任務型國代選舉配套措施迄今未能完善表示憂心與疑慮,更嚴重的問題在於立法院迄今並未通過國大職權行使法,張文貞批評,「這是立法院嚴重違反憲政義務」。
她表示,如果等到選舉結果出爐,各政黨再依照得票比例,各有盤算著手制定議事規則,規定要逐案表決或者通案表決,要採取二分之一多數同意,還是四分之三超多數同意,將對台灣民主憲政造成嚴重損傷。
針對國大職權行使問題,張文貞認為,制定權當然在立院,因為修憲賦予立法院憲法修正的提案權,立院自然有權決定規則。
她進一步指出,其實國大職權行使法並沒有賦予任務型國民大會逐案表決的空間,因為現行憲政制度的設計,是賦予立法院修憲提案權,然後再交給人民選出的任務型國代進行複決。所謂任務型國代只是「投票機器」,不應該有權逐案討論修憲內容。
她指出,我國因為歷史的因素,因此必須選出所謂任務型國代,但這些種種的修憲作為,都是為邁向全民直接複決目標邁進,因此二分之一同意是邁向未來全民直接復決的過渡。
林佳龍︰確定憲改不被扭轉
〔記者許紹軒╱台北報導〕前新聞局長林佳龍認為,這次修憲應該與歷次修憲並列觀察比較合理,這次是「分期付款式」民主付尾款的時候,也是確定先前憲改不被扭轉的機會,國人必須在憲改結果「不滿意但可接受」或是「不滿意繼續修改」兩者間做出抉擇,但不可否認的,在體制內改革體制已經做到極限。
林佳龍表示,應該從歷史與宏觀角度談修憲意義。他表示,台灣現有「六點五次」修憲,前三次修憲賦予國會改選、北高兩市、台灣省長與總統的直選,是要解決民主正當性,第四次修憲是中央政府體制的改革,包括行政立法的關係在內,第五、六次修憲是國民大會的虛級化,這一次則是改革立委體制,並徹底完成國大虛級化。
台灣民主化可以稱之為分期付款的民主化,最後「這零點五次」,是為七次憲改畫下階段性的句點,如何看待這幾次憲改,到底是「雖不滿意但可接受」或是「不滿意但繼續修補」,這是判斷選擇的問題。
現在台灣的民主化方式有好有壞,好處是不流血,壞處是在體制內改革體制已經做到極限,這次憲改一定要完成才不會確定被逆轉,廢國大與公投入憲都是制度改革的面向,至於修憲通過的門檻,到底是二分之一或是四分之三,都會影響選民投票行為,等到選後再立法並不負責任。
蘇永欽︰這次選舉形同公投
〔記者許紹軒╱台北報導〕政大法律系教授蘇永欽認為,由於選舉方式的特殊,這次選舉形同公民投票,如果投票率太低,對修憲效力民主制度將不理想,會形成民主制度的缺陷,政府應該要對民眾加強教育宣導。
蘇永欽說,去年立院臨時會通過修憲提案,今年匆忙通過任務型國代的選舉法,卻沒有職權行使法的配套,外國學者很重視這件事,但是國人卻不知發生什麼事,這是令人相當著急的事情。
這次修憲包括兩個組織的變革,分別是國民大會與立法院,國大要走入歷史,原有三大功能的處理很重要,像是新修憲程序、變更領土等兩件事情用公投代替,正副總統的彈劾則交給司法院大法官與憲法法庭,立院組織改變包括成員減半及產生方法改變,這個機關的改變帶動功能調整,參與國大選舉團體都表達立場。
也因此,選舉結果幾乎就與修憲結果連結,雖然形式上是選舉,因為選票已經有立場,實際上與公民投票無異,但是民眾參與意願很低讓人擔心,如果真如某些人所說投票率不到四成,修憲效力將不理想,會形成民主制度的缺陷,誰得多少票並不重要,提高投票率才重要。
至於對修憲的評價,蘇永欽對國民大會的變革相當支持,但認為立法院減半將讓立委權力太大,產生方式也不夠好,不是很理想。
吳瑞國︰憲改方向精神 並不明確
〔記者王平宇╱台北報導〕針對任務型國代選舉問題,新加坡國立大學東亞研究所教授吳瑞國表示,雖然透過任務型國代行使對憲法修憲的複決權,與當前世界民主潮流相符,不過他認為在民眾不清楚修憲議題的情況下,這次投票率可能不高,連帶影響到修憲是否擁有充足民意基礎的根本問題。
吳瑞國表示,投票在即,但各界討論的也還是實際運作問題,並沒有看到國內討論修憲以後未來各部會要如何互動﹖整體的憲改精神與方向並不明確,說得難聽就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如此,與過去幾年多次修憲有何差異﹖
吳瑞國說,投票率不如預期的狀況非常可能發生,雖然公民複決是現階段世界各地民主化趨勢與方向,但是台灣有特殊的國內政治環境,以二○○四年台灣首度舉辦的公民投票為例,原本公投也可以說是世界潮流,但台灣舉辦的公投卻造成國內不同政黨、族群的分裂。
吳瑞國認為,正因為對於修憲的討論不夠充分,所以這次選舉很可能被政黨簡化操作成「改革與非改革」的對峙。台灣民眾對修憲內容不關心,很容易讓政黨有機會將對手塑造成「反改革」形象。
特別是近來兩岸進行一波政黨對話,對兩岸關係發生影響,他擔心在台灣原本就缺乏理性討論的公共空間與媒體環境,修憲案在未來短短幾天的時間,也不可能有詳細討論。
陳儀深︰修憲門檻過低 不利小黨
〔記者許紹軒╱台北報導〕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副研究員陳儀深認為,這次修憲是否就能建立優質民主有待觀察,而且立委減半與國會改革沒有必然的關係,事實上真的要改革,現在就可以做,不必等到立委減半,他也對投票方式與修憲門檻過低不利小黨生存提出批判。
陳儀深說,這次任務型國代選立場不選人是空前絕後,有一些修憲提案是順應民意要求,立委席次是否減半仍有待考量,但若把減半當成國會改革,純粹是過度的宣傳,其實改革國會不論是紀律委員會的職權或是增訂罰則、修訂內規、委員專業化與專職化及禁止兼職等亂象,現在就能做,不一定要減半才能做。
他表示,單一選區兩票制對小黨不利,此舉並未解決票票不等值的問題,國內制度是否一定要走向兩黨制還有待討論。
他認為逐案表決比較合理,既然法無明定,為何擔憂逐案表決,不相干的事情硬要綁在一起並不合理,逐案表決可以討論,這次憲改是有改革,但不夠圓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