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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還想滅口 運將投案
〔記者黃立翔╱新店報導〕台北市萬華區女高職生遭父親友人性侵並殺人未遂案昨天破案,嫌犯王鴻吉昨天上午與北縣新店警分局聯繫投案,警方在三重起出作案用計程車;王鴻吉供稱,酒醉後見友人女兒年幼可欺,才起色心,又怕東窗事發才企圖殺人棄屍。
新店分局副分局長蘇俊德說,調閱案發地石碇往南港多部錄影監視器,確認嫌犯就是與女學生父親熟識的王鴻吉,昨天早上王鴻吉見身分已被警方掌握,主動電話聯繫表示願意投案,員警順利在三重市將王嫌逮捕,並在三重市簡仔番街附近找到作案計程車。
警方檢視王鴻吉作案用的計程車,發現車上留有斑斑血跡,王鴻吉用來毆打女學生的木棍,染血的木棍竟被打斷,顯示當時王某欲致人於死的力道之猛。另警方公布女學生被強行剝去短褲及鞋子,上面也血跡斑斑。
王嫌供稱,三日晚上九點三十分,女學生因為要回學校拿重要文件,打電話向他叫車,他陪女學生拿到文件後,原本要載她回家,因看到她孤單可欺,才直接將車開到石碇山區欺負。一路上他以言詞挑逗向女學生求歡,還上下其手,面對王嫌「怪叔叔般的行徑」,女學生拒絕,讓他心生不滿,後來佯裝要下車小解,就把女學生強拉下車掐暈後性侵害。警方指出,王嫌酒意稍退後見自己鑄下大錯,竟以車上木棍猛擊女學生頭部,看女學生毫無氣息,才駕車往南港逃逸。王鴻吉供稱,因為家裡在萬華開神壇,女學生父親常來,雙方熟識,但與女學生不熟。但警方詢問女學生時,女學生表示全家都跟王嫌很熟,才會主動叫他開車載她去拿文件。
警方表示,王鴻吉未在案發第一時間投案,而是事件爆發之後覺得難逃法網才主動到案,不符合自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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