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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中懲處別「作多」
■寒心
前一陣子花防部參謀長董龍泉少將四個月未到任,引起立委及媒體輿論的關注,而國防部也在第一時間做出懲處案,除董龍泉記過處分外,包括前後任人事次長王根林、楊天嘯等七人也都受到處分。
筆者身為志願役幹部,相當瞭解軍中的連坐處分文化,每次有重大軍紀或不利於軍中的報導出現時,軍中就會連帶處分一大堆人,不管有沒有關係,反正先懲處再說,把名單「作多」,讓外界感覺到軍中有在負責。
以這次董龍泉案為例,董龍泉身為總統府武官,受總統及侍衛長管轄,他不到花防部報到,身為國防部長都無能為力了,更何況是人事次長,或是小小的陸軍總部人事署長呢?結果七個人成了「代罪羔羊」,但真正的禍首 - 總統和侍衛長卻都沒事。
再以張守中地下錢莊案為例,該懲處的人不懲處,不該懲處的人卻調了職、記過,試問這樣的處分怎不叫人心寒?現在軍中幹部人心惶惶,深怕一個不小心,自己的「烏紗帽」就不保了。期待軍中制度能夠透明化,犯了錯該懲處的就懲處,不要牽連無關人員,這樣幹部心裡才能踏實,部隊訓練也才能按部就班。(作者為職業軍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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