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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大職權法/修憲複決門檻 協商破裂
〔記者田世昊、施曉光╱台北報導〕立法院朝野黨團昨天就「國大職權行使法草案」進行朝野協商,朝野對於修憲複決門檻意見仍不一致,導致協商破裂,原主張複決門檻應為二分之一的民進黨團,會後表達可同意將門檻提高到五分之三或三分之二,國民黨團也表贊同,但親民黨團與台聯黨團仍堅持四分之三門檻,不願退讓。
立法院長王金平昨天主持國大職權行使法草案協商,親民黨團堅持國大修憲複決必須要有三分之二出席、四分之三同意,民進黨則認為國大只是複決,門檻二分之一即可,國民黨支持二分之一門檻,但有協商空間,台聯則未派員出席。
協商隨後因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曾永權,對民進黨團幹事長賴清德日前批評立院無法案可審表不滿,兩人發生爭執,曾永權隨後離開,親民黨也隨即離去,協商宣告破裂。
民進黨團總召趙永清隨後向王金平表達,複決門檻民進黨願由二分之一,退讓到五分之三或三分之二。王金平則表示,會將此意見與其他黨團溝通,再進行協商,希望可儘快得出折衷共識。
對於民進黨團表達願退讓,國民黨團書記長陳杰表示,只要能讓國大職權行使法儘快通過,修憲程序完成,未來協商複決門檻「不管是二分之一、四分之三或三分之二」,只要大家接受,國民黨團都會簽字。不過親民黨與台聯仍堅持應維持四分之三,不同意將修憲複決門檻定為三分之二。
親民黨團協商代表李永萍表示,親民黨堅持修憲維持高門檻,民進黨由二分之一調整為三分之二究竟意義何在?修憲又不是喊價。
台聯黨團總召羅志明也指出,國大修憲應維持過去四分之三的門檻,他說,昨天未出席協商,但民進黨事先就問他能否同意門檻定為三分之二,被他回絕,如果是定為四分之三門檻的協商,他就會簽字。
誠信修憲監督聯盟昨也到立院請命,盼儘速通過國大職權行使法。
〔記者陳杉榮╱台北報導〕國民大會複決立法院所提修憲案的可決門檻究竟多少算合理?台大政治系教授黃錦堂主張二分之一,因為提案機關立法院的議決階段已經有所把關,不必再採高門檻。東吳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林三欽認為應採三分之二,以避免出現爭議性的修憲提案,造成激烈的對立。
兩位法政學者是在之前法治斌教授學術基金政策論壇發表論文時,對此爭論做此表示。
限時修法 立院責無旁貸
記者黃維助╱特稿
攸關國會席次減半及選制變革的憲法修正案,將由五月底集會的任務型國代複決,但關鍵的配套修法工程卻「卡」在立法院,由於修憲時程的急迫性,「限時」完成憲改配套修法程序,立法院責無旁貸。
憲法第三十四條明訂,國民大會行使職權之程序以法律定之;任務型國代將於五月十四日選出,並擬於五月底集會,屆時,國代須「依法複決」立法院通過的憲法修正案,若「國大職權行使法」無法在國代集會前完成立法程序,立院恐因「立法怠惰」而承擔違憲責任。
儘管國民大會職權行使法草案已進入朝野協商,但因規模較小的政黨憂心此次修憲案一旦過關,將導致政黨版圖大幅萎縮,因此,一方面堅持國代複決修憲要採總額四分之三的高門檻,另一方面不排除祭出協商四個月的條款,藉由程序杯葛卡案,使任務型國代集會時,無法「依法」行使職權。
目前協商主要爭議在於各黨團對於國代複決門檻歧見難解,反對這次修憲案的親、台聯、無盟等政黨,迄今仍堅持總額四分之三的高門檻底線,而原先主張採總額二分之一複決門檻的民、國兩大政黨,民進黨雖稱可退讓至總額三分之二或五分之三,但歧見仍無化解跡象。
依憲法及政治原理來說,採剛性憲法的國家,修憲程序自應嚴謹,這次任務型國代行使的修憲複決權,屬「批准複決」性質,任務型國代複決修憲門檻應否比照國會機關通過修憲案的高門檻,值得商榷。
站在各政黨「維護己利」的立場,複決門檻的高低,與修憲案成敗息息相關,但於國代集會前完成配套修法,是立院無法規避之責,各黨的複決門檻歧見,至少要透過協商,甚至政治妥協取得共識。但若立院漠視憲法意旨,未在國代集會前完成上述草案的立法程序,不僅有導致憲改破局之虞,也可能形成新的憲政危機,朝野立委不能等閒視之,更不容私心作祟的政黨恣意妄為,成為立法懈怠的幕後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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