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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工程 重新開放外勞
〔記者丁勻婷╱台北報導〕自90年5月16日之後簽約的公共工程案不得引進外勞,經行政院長謝長廷指示研議可能性後,勞委會職訓局長郭芳煜昨日晚間表示,今日將發布恢復引進相關公告,即日起開始實施。
勞委會指出,適用的公共工程案需100億元以上重大工程,工期至少1年半,若個別標案10億元即可,公共工程外勞人數不能超過聘僱勞工總人數之20%,等於每僱用4名本勞,才可引進1名外勞,此外,民間重大投資案外勞僱用上限將比照公共工程,同為20%。
對於5月中旬可望出爐的自由貿易港區服務業開放外勞之評估報告,勞委會說,自由貿易港區開放服務業外勞案可望比照公共工程開放營造業外勞模式,透過資方公會與勞方工會協商,就可能有條件開放服務業外勞。
勞委會昨日到立法院專案報告94年度捐助計畫預算,國民黨立委廖國棟、楊麗環及侯彩鳳等人憂心開放公共工程引進外勞,可能影響本國勞工就業機會,勞委會主委陳菊表示,在外勞總量管制及維護本勞工作等前提下,政府可彈性調整外勞政策,若政府找不到本勞完成公共工程,工期延宕將造成全民損失。
由於台塑六輕麥寮廠屬於首波民間重大投資案開放引進外勞者,立委們紛紛質疑該廠引進外勞後,卻未實際聘僱本勞,政府開放公共工程案時,應避免重蹈覆轍,勞委會主委陳菊指出,可排定時間,與立委共同考察台塑六輕廠,若業者涉及不法行為,將施予勞動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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