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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不宜偏袒榮民
■周徐錦香
健保財務的惡化,最主要的原因,除了民眾的就醫觀念責任外,政府亦應一併檢討全民健保的方向,是社會保險制度不是社會福利。
例如:退輔會對榮民照顧除編列每人每月一萬多元就養金外,每年還再花八十幾億元補助四十幾萬名榮民及二十幾萬名榮眷健保保險費,五十幾億元的部分醫療負擔費用補助。
健保局結算九十二年健保點值,發現地區醫院溢領一百億元健保費,必須吐還給健保局,就讓一一四家地區醫院要關門了,以台東太麻里為例,方圓六十五公里之內將找不到一家急診室,但是政府對榮民健保補助一年就花了一百三十幾億元。
孤苦無依的老榮民確實要照顧,那孤苦無依的其他民眾呢?
部分老榮民因為就醫免掛號費、免部分醫療負擔、不用交健保費,對於健保醫療資源確實有過分使用的情形,其「財政幻覺」更高,致每年的就醫次數,往往比一般民眾還高。
不可諱言,對於榮民的就養及照顧是存在有歷史包袱的,國民黨執政時期不敢取消的不合理福利,阿扁政府應該拿出魄力,對於補助榮民部分醫療負擔,並不需修法,依健保法施行細則第六十五條規定,榮民「應」自行負擔之費用,「得」由退輔會定期「撥付」保險人。是「得撥付」不是「應補助」,況健保法第八十六條授權行政院可以修正施行細則,簡單的動作,就可以改善政府龐大財務負擔,對於健保總醫療費用也有抑制效果。
阿扁政府應該要有停損的觀念,輔導需要照顧的中低收入戶榮民改循社會福利補助途徑辦理,而不是就全部的榮民都給予補助其應自行負擔的部分醫療費用,以符合民眾對政府落實社會公平正義原則的企盼。(作者為家庭主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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