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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金 今控告盧正昕
〔記者陳中興╱台北報導〕拖延1個多禮拜協商未獲共識,針對「信函事件」,台新金控決定今天由律師出面向法院控告建華金控執行長盧正昕、副總經理彭康雄;但建華金控則表明雙方律師仍在協調中,情況朝「正面發展」。
針對4月18日建華金控執行長盧正昕、副總經理彭康雄各向外資發出一封電子郵件提及台新金控之相關內容,台新金控總經理陳淮舟在4月25日出面公開要求建華金控在3天內向股東澄清並向台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公開道歉,雙方律師雖往來討論處理方式,但昨天仍未協調出結果。
台新金控總經理陳淮舟表示,這兩封電子郵件內容不實,傷害台新金控與吳東亮本人聲譽,原本應在上週五決定是否控告,但至今建華金控方面仍無法提出令人滿意之解決方案,台新金昨天下午已通知律師,採取必要之法律訴訟,將控告盧正昕、彭康雄誹謗與妨害信用。
對於台新金控的動作,建華金控內部回應指出,非常有誠意朝和解方向處理,並委託律師出面協調,盧正昕與彭康雄本人將不再出面說明,但仍有主管低調表示,將利用最後時間再作努力,情況可望朝「正面發展」。
4月18日建華金控執行長盧正昕向所有外資股東發出一封電子郵件,指建華金與北商銀合併具有極高互補性,但若與台新金合併,則有過多據點重複,與北商銀合併才能產生綜效,也因此希望外資繼續支持目前的經營團隊。
同一時間建華金投資關係(IR)主管副總經理彭康雄也發出一封分析函,指台新金控3月份提給建華金的購併意向書並非「真誠」的,因為並非董事會決議,也沒有吳東亮本人簽名,有效期限更只有3天,甚至直指吳東亮購併行動是為解決其家族股權問題;以上兩封致外資信函內容,遭台新金公開斥為不符事實,要求限期公開澄清並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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