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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最高獎額!
林榮三文學獎 第一屆 徵文辦法
主辦:林榮三文化公益基金會
協辦:自由時報
宗旨:獎掖以文學表現生命力的作者 ,激勵台灣文學創作。
資格:凡具中華民國國籍者皆可參加。
獎項:
一、短篇小說獎:字數八千至一萬兩千字以內。
首獎一名,獎金五十萬元,獎座一座;
二獎一名,獎金二十萬元,獎牌一面;
三獎一名,獎金十萬元,獎牌一面。
二、散文獎:字數三千字至四千字以內。
首獎一名,獎金二十萬元,獎座一座;
二獎一名,獎金十萬元,獎牌一面;
三獎一名,獎金六萬元,獎牌一面。
三、新詩獎:行數五十行以內。
首獎一名,獎金十五萬元,獎座一座;
二獎一名,獎金八萬元,獎牌一面;
三獎一名,獎金五萬元,獎牌一面。
四、附設小品文獎:字數一千字以內。
得獎者十名,每名獎金二萬元,獎牌一面。
應徵條件:
一、作品必須未曾在任何媒體、網路、出版品發表,嚴禁抄襲及代筆,一經發現,取消得獎資格。
二、以中文寫作應徵。
三、每個項目以應徵一篇為限。
四、林榮三文化公益基金會同仁、自由時報「自由副刊」同仁不得參加。
應徵辦法:
一、手寫稿或中文列印稿(字級12級)皆可,不退稿,請自留底稿。請以一式三份郵寄。
二、請以另一張紙書寫本名、筆名、戶籍地址、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生日、身分證字號、學經歷。資料不符者,不予評選。
三、來稿一律掛號郵寄「24143 台北縣三重市重新路三段十號五樓林榮三文化公益基金會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獎項,如「應徵短
篇小說獎」、「應徵散文獎」、「應徵新詩獎」、「應徵小品文獎」。 應徵多項者,請分別封裝掛號郵寄。
收件日期:七月一日起收件。
截稿日期:八月十五日截止。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評審過程:
一、本會收件後,即刻編號,每篇作品皆以無記名方式送交評審。
二、分初審、複審、決審三個階段,聘請專精作家學者進行評 審。
揭曉日期:分兩階段揭曉。
第一階段於十一月一日揭曉「短篇小說」、「散文」、「新詩」決選 入圍名單,及「小品文」得獎者十名,名單刊登於當日自由時報、 自由時報電子報及本基金會網站。
第二階段於頒獎當天現場揭曉各獎項的首獎、二獎、三獎。決選入 圍者,可獲決選入圍紀念章及禮品一份。
頒 獎:另行公布頒獎日期及地點。
注意事項:
一、所有得獎作品,本基金會保有發表權、轉載權。編入文學獎作品集及相關出版品時,不另支稿費。
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公布。
林榮三文化公益基金會www.lrsf.org.tw
本刊長期徵求文學作品,來稿方式有以下三種:
e-mail:reading@libertytimes.com.tw(請傳純文字txt檔)
傳真:02-25029027
郵寄: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37號八樓自由副刊收。未經採用者如欲退稿,請附回郵信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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