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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熊貓 應住靖廬
■辜國展
中國國台辦正式宣布餽贈台灣一對象徵和平的熊貓,期待兩岸能有更進一步的交流與互通;中國熊貓屬華盛頓公約規範的瀕臨絕種保育類野生動物,依法規定輸入台灣須有華盛頓公約(CITES)允許進出口證明書或野生動植物允許進出口證明書,其中證明書須明列輸出國與輸入國之關係協定。
但中國方面,似乎並不願意依照華盛頓公約的規定來辦理相關輸出入手續,而傾向以香港模式,採城市間名義辦理輸出,如此一來,中國欲以熊貓作為政治工具矮化中華民國(台灣)國際地位的政治目的早已溢於言表,我國政府與民眾應詳加思考中國此舉隱含的目的,作出最佳的決定與判斷,以防未受其利、先蒙其害。贈與的一方已經表明來意與目的,接著就看收受禮物的一方如何做出表示(接受或婉拒)了!收受禮物的一方不應一味只視其禮物之表面,而忽略了其背面所夾帶的目的,收受禮物的一方當然有權要求禮物來得合情、合理、合法,若不符合,大可婉拒對方。
中國國寶熊貓被當作中國官方政治工具送禮,早已屢見不鮮;但如果少了華盛頓公約(CITES)的許可證,可愛的熊貓,便成為了不合法的熊貓,那熊貓不就成了「非法中國籍入境者」,難道熊貓要搬到宜蘭靖廬長住下來嗎?
此次的熊貓事件處處充斥著政治手段的操作,是不是能夠好好處理此次中國餽贈熊貓事件,考驗著政府捍衛主權的決心。我們可以歡迎熊貓,但只歡迎合乎國際法令的熊貓,而不是非法入境的「靖廬熊貓」,抑或是矮化國格的「統戰熊貓」!(作者為東海大學環境科學研究所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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