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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張偽鈔 3人經手 3種下場
〔記者傅潮標╱苗栗報導〕一張撿到的千元偽鈔,竟然讓三人吃上官司﹗其中一人還惹上一年八個月的牢獄之災。
苗栗縣鄭姓男子拾獲一張千元偽鈔,送給林姓友人,後來陳姓男子向林討債,林把偽鈔給他,並告知是偽鈔,陳某卻仍持用,結果三人都被檢方起訴,苗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處陳有期徒刑一年八月,鄭獲判無罪,林則被判刑二年,但緩刑五年。
據法官調查,鄭姓男子前年七月間,在苗栗縣竹南鎮某空屋拾獲一張破舊的千元紙鈔,回家檢視後發現印刷模糊、沒有防偽線,是張偽鈔,後來被他的友人林某看到,鄭雖告知是假的,想留作紀念,但林某說他要,鄭就送給他。
過了幾天,林某在竹南鎮中港市場附近,遇到陳姓男子向他討債,林就將一千元偽鈔交給陳,並告知陳是偽鈔,要他自行到銀行或農會兌換,陳某果真拿到台銀頭份分行兌換,當場被行員識破,但他仍將偽鈔帶回家。
去年二月二十六日,陳因另涉他案,警方前往其住處搜索時,查獲該偽鈔,並追查來源,查出偽鈔是經由鄭、林,輾轉到陳手中,將三人送辦,苗栗地檢署依行使收集或交付偽造變造通貨、幣券罪嫌提起公訴。
不過,三人雖曾持有同一張偽鈔,命運卻大同,法院判決結果:鄭無罪、林獲緩刑、陳則要坐牢一年八個月。
台灣銀行建議民眾拾獲或收到偽鈔時,應報警或送交金融機構處理,以免觸法。
台銀表示,金融機構收到偽鈔一律會先沒收,並發給憑證,等送複驗確定,會將結果函文通知持有人,如果確定不是偽鈔,才可持憑證領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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