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憲案複決之後值得思考的問題
任務型國大會期今天集會,將行使複決修憲案任務。在這場大戲上演之前,一名國民黨籍國代卻辭去職務,因為他的修憲立場與國民黨不同。這次國代選舉是選黨不選人,依政黨得票比例分配當選國代,照理說獲提名的國代應該很清楚該政黨的修憲立場。所以說,這名國代在集會前夕以修憲立場與國民黨不同而辭職,對於他自己及國民黨來說都堪稱是一則笑話。
不僅如此,在國大集會前夕,贊成修憲案的民進黨與國民黨,仍必須對本黨國代耳提面命,唯恐他們演出跑票戲碼。這種不應出現的現象,也為這次修憲案複決能否順利過關投下變數。基本上,我們認為,不論各黨對修憲案複決的立場如何,既然贊成修憲案複決的政黨獲得多數席次,這次修憲案複決就不應該半路殺出程咬金,推翻國代選舉的投票結果,這是對民主遊戲規則最起碼的尊重。
不過,近幾個月來,反對修憲案複決通過的人士,也把反對的部分與理由解釋得更透徹。從中大家不難看出,如果這次修憲案包裹表決通過,不僅達不到改革的目標,甚至會使我國的民主開倒車。所以,我們要藉國大集會開幕之際,呼籲各黨對修憲案的問題多加思考。過去的歷次修憲,並非每一次都盡善盡美,而是不斷地對不適合的部分進行再修憲。同樣的,這次的修憲案中不利民主改革的部分,也應在這次國大集會完成之後,隨即討論再修憲的工作。
事實上,這次的修憲案複決,不能以單純的改革或反改革來分類。這是因為,這次修憲案包括性質完全不同的條文,但是在國大複決時卻採取包裹式表決,造成贊成部分條文卻反對部分條文的政黨左右為難。採取贊成立場的政黨,在國代選舉期間的宣傳,將反對立場的政黨打為反改革、反修憲,只會模糊社會大眾對這次修憲案內容的了解,無助於就事論事的討論。老實說,壓縮修憲的討論空間,反而是一種不尊重民意的態度。
對於這次修憲案內容,最受爭議的莫過於立委席次減半、單一選區兩票制的同時,每縣市至少一人的規定並未修改,以及原住民立委並未至少按比例減半。林濁水委員便批評說:兩年後大選之後的台灣出現的將不是兩黨政治,而是一個半政黨體制,一個永遠過半的國民黨,和一個永遠少數以至於無法形成有效競爭的民進黨。他說,屆時台聯、親民黨固然泡沫化,民進黨也將重傷,獨厚了國民黨,是三家烤肉一家香。
光是這一點,就會形成台灣民主發展的嚴重窒礙了。再加上,泛藍陣營聯共制台,與北京當局形成促統夥伴關係,台灣的前途真令人不敢想像!試問:我國的立法院,永遠掌握在泛藍陣營,胡錦濤不就可以透過他們,在立法院通過支持一中的法案,阻撓台灣國家正常化的法案,以及杯葛強化國防所需的軍購案了嗎?如果這種情況真的出現,這次的修憲不是成了台灣的「自殺修憲」了嗎?同樣贊成修憲案複決的民進黨與國民黨,對同一條文居然有「公投入憲」與「阻止台獨」的矛盾解釋,這種條文倉促通過不是危險萬分嗎?
五一四國代選舉,創下二成三的歷史最低投票率。遺憾的是,相關法規並未列舉有效選舉的最低投票率,導致如今國大仍可集會複決修憲案。修憲是何等重大的議題,卻由二成三的投票率來決定,將來即使修憲案複決通過了,它的正當性依舊會廣受質疑,形成民主運作的隱憂。此一事實既可以說是,多數人對這次的修憲案內容缺乏了解,因而不願意為修憲案背書,也可以說是多數人以不投票來表達反對的態度。不論如何,刻正忙於約束國代的政黨,一定要傾聽人民這種「無聲勝有聲」的心聲。
這次的修憲案內容存有不妥之處,包裹表決通過也可預見會衍生後遺症,但我們也不樂見發生違背國代選舉承諾之事。雖然持有不同意見的政黨,可以將這次集會當作鼓吹理念的運動,但所有的政黨及國代,仍宜依競選承諾行事,不應欺騙選民。有道是,民主的弊病,要用民主的方式醫治。此時此刻,即使明知修憲案內容不盡妥當,礙於任務型國大的侷限,也只能在將來尋求再修憲的彌補之道。更進一步來說,事實已經證明,一九四六年制訂於中國南京的憲法,再怎麼修補也不符現狀,這是複決修憲案之後值得大家思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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