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孫克難:個人最低稅負制 優先推動
財政部今年稅改鎖定「取消軍教免稅案」、「最低稅負制」、「檢討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等三大重點,尤其是「最低稅負制」最受重視,財政部的計畫是先推動「企業最低稅負制」,再推動「個人最低稅負制」,但「企業最低稅負制」的實質意義不大,要達到租稅公平目標,應該推動「個人最低稅負制」。
由於促產條例取消不易,財政部因此希望先推動「企業最低稅負制」,讓因為享受促產條例而減稅過頭的高科技產業,多少繳一點稅,不過,目前我國實施兩稅合一,企業繳的稅,股東可以扣抵掉,即財政部因為實施「企業最低稅負制」,也只是「提前」課到一些稅,最後還是會被股東抵掉。
這也就是說,「企業最低稅負制」對政府財政而言,只有短期融通的效果,還談不上租稅公平,對企業而言,影響也不大,唯一的好處是,目前傳統產業因稅負較高,在取得融資方面屈於劣勢,實施「企業最低稅負制」,可以讓傳統產業與高科技產業能較公平地競爭。
實施「企業最低稅負制」不僅實質意義不大,還可能會反過來成為企業界要求取消「未分配盈餘加徵10%」的籌碼,果真如此,那麼政府反而划不來,在綜所稅與營所稅最高邊際稅率未拉近之前,「未分配盈餘加徵10%」不應取消。
如果財政部要追求租稅公平,就必須推動「個人最低稅負制」,目前很多高所得者,因為享有股東投資抵減、資本利得免稅等,只需要繳很少的稅,實施「個人最低稅負制」,可以讓高所得者多繳一點稅。以其他國家為例,美國及韓國等未實施兩稅合一的國家,但是同時實施「企業最低稅負制」及「個人最低稅負制」,與我國同樣實施兩稅合一的加拿大,則只實施「個人最低稅負制」,我國情況與加拿大相同,應該實施「個人最低稅負制」,而不是只推動「企業最低稅負制」。
然而稅改阻力的確很大,2年前財改會就提出稅改方案,但還是花了2年時間凝聚共識,近來才開始有實際的動作,由於「企業最低稅負制」比較好做,「個人最低稅負制」比較難做,財政部才會先推「企業最低稅負制」,以免一開始就遭遇太大的阻力。(中華經濟研究院研究員孫克難口述,記者鄭琪芳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