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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級生敢愛 敢哈朋友妻
〔記者魏怡嘉╱台北報導〕一項針對國內高中職七年級生所做的調查發現,七年級生勇於追求,即便喜歡的人是朋友的男、女朋友,仍高達八成受訪者表示不會退縮,不再受限於「朋友妻不可戲」的傳統道義。
即便父母不喜歡自己的男女朋友,也有高達八成的七年級生,不會因此分手,會繼續交往下去,七年級生對於愛情,很有自己的堅持。
台灣性教育協會昨日舉辦學術研討會,協會理事、草屯商工校長林恭煌於研討會中,發表針對中部高中職學生所做的「愛情實況問答」問卷調查結果,有效樣本數計有二百六十九份,男生佔四十二%,女生則佔五十八%,受訪者中目前正與異性交往的佔二十%。
問卷調查結果發現,對於自己喜歡的人,高達八十一%的七年級生,不管喜歡的人是否為朋友的男、女朋友,還是會跟對方交往,如果父母不喜歡自己的男女朋友,也有八十一%的七年級生,會繼續跟對方交往。
至於分手經驗方面,有四十六%的受訪者尚無分手的經驗,十九%有過一次分手經驗,十三%有二次,十%有三次,四%有五次,六次以上的則有八%。
四成三年輕人 三個月就分手
至於交往多久才提出分手?有十七%在一個月內,二十六%為一到三個月,十五%則在三至六個月。
分手的理由以價值觀不同比率最高、佔二十一%,其次為沒有愛的感覺、佔十五%。
七年級生在分手時的氣氛大多還都能心平氣和,但仍有二十八%是一方決定、一方無奈接受。
然而在分手後,經過多久才能心情平復?有二十一%不需要時間平復,另有五十三%在三個月內即可平復。
林恭煌指出,高中、職這個年齡的孩子應還在嘗試認識的階段,這也是為何會有超過四成的受訪者,在彼此交往後一到三個月就分手,且有二成左右的受訪者在分手後,不需要時間平復,大半的人只要三個月就可以平復分手的情緒,與外界所想像的談戀愛還存有一段的差距。
林恭煌表示,七年級生對於愛情是很堅持自我的,父母有時很難介入,事實上不僅是愛情,這個階段的孩子重視同儕的關係與意見遠勝過父母,如果父母一味地強勢要求,反而會造成親子間的緊張,不如扮演傾聽者的角色,孩子會更願意與父母分享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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