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HO沒有觀察員?/賴立委, 這不是笑話!
■鐘坤井
五月二十四日自由時報報導有關台聯立委賴幸媛提出WHO相關章程並無觀察員身份存在之事,並說這是笑話一場(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5/new/may/24/today-p5.htm)。今年我們又鎩羽而歸,沒想到還要面對賴委員嘲笑,賴委員既非醫界成員,又未參加過爭取台灣加入WHA宣達團,怎可在不明白WHO的背景及WHA程序的情形下就斷章取義,大放厥詞,恐怕只有賴委員不知道世界衛生組織還有「觀察員」存在吧!
WHO(世界衛生組織)是由聯合國會員國所組成,WHO的會員身份包括正式會員(Membership)、副會員(Associate Member)、觀察員 (Observer) 。WHA(世界衛生組織大會)則是由WHO會員國代表組成,每年於五月在瑞士日內瓦舉辦,是世界衛生組織的最高機構。世界衛生組織大會之程序規則給予觀察員享有以下權利:一、參與世界衛生大會會期 ;二、參與衛生大會的全體會議 ;三、參與衛生大會與其主要委員會的公開會議;四、可取得文件和遞交備忘錄。觀察員應享有取得非機密性的文件和其他那些秘書長認為適合讓他們取得的文件之權利。他們可以遞交備忘錄給秘書長,而由秘書長決定這些備忘錄流通的性質和範圍。
台灣礙於政治現實,無法以台灣名稱申請成為正式會員,才冀望以觀察員身份參與WHA,其實我們也可不必大費周章的一定要加入WHA,但是為了全民的健康及傳染病的問題,這是我們一定要努力的方向,這也和世界衛生組織成立的宗旨不謀而合(使全世界人民獲得最高可能水平的健康)。倘若誠如台聯賴立委所言,WHO並無觀察員身份存在,為何我們九度叩關,中國一再阻撓我成為WHA觀察員?為何美國和日本自去年起開始支持台灣以「觀察員身份」參與WHA?為何每年的世界衛生組織大會都花費長久的時間在討論台灣成為觀察員資格之可能性?為何梵蒂岡、巴勒斯坦、紅十字會、馬爾他騎士團都享有觀察員的地位?
今年負責排定WHA議程的總務委員會,在當地時間五月十六日上午十一點半召開,討論是否支持台灣以觀察員身份參與WHA一案,相當熱烈,共有五十三個國家代表發言,其中二十一國支持台灣,三十三國反對。誠如外交部政務次長高英茂強調,WHO憲章及WHA議事規則中,雖然沒有觀察員的規定,但是在WHA的實踐(指執行面)裡面,確實有「永久觀察員」存在。(作者為醫師,台灣醫界聯盟基金會成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