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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中國人觀光的法國經驗
■路易•亨利
就在民進黨政府宣稱要開放中國旅客來台觀光的同時,巴黎市郊Bobigny市的裁判所第十三刑事庭,在本週開始審理一個非法中國移民的案件 - 十二位被告被控在短短兩年間,招攬高達五百多位未成年中國兒童非法滯留法國。然而,這不過是法國對中國人開放觀光後,所產生龐大後遺症中的冰山一角。
乘著近年法國對中國開放觀光之便,不少中國掮客大量輸出中國旅客至中國境外作非法移民。許多中國旅客一踏上法國土地便失去了聯繫,有的滯法不歸,有的則是以法國為起點再「轉進」其他國家,手法五花八門。在此件Bobigny市的法院所審理案件中,中國籍與法國籍被告「跨國合作」,先是在中國招攬「生意」,向中國孩童的父母收取一萬八千歐元到二萬四千歐元的費用,以學習語言為名,將這些中國孩童帶至法國。然而,這些無謀生能力的兒童之後卻往往流落到法國各地的遊民收容中心,靠社會救助維生,一方面固然自身境況堪憐,但另一方面卻也對法國的社會福利財政造成沉重負擔。
台灣開放中國旅客來台觀光,希望能以此增加觀光收入與政府稅收,卻忘了提及衍生的種種社會成本,實際上卻是由台灣全體納稅人買單。光是收容等待遣返的中國偷渡犯,政府在二○○三年就編列了七千多萬預算,每名偷渡犯平均被「供養」一百八十餘天,消耗二萬多元的台灣資源,這個數字持續增加之中,若開放觀光後,更勢必隨著一天一千人次的中國旅客一路竄升,造成台灣人民的負擔。
必須注意的是,這樣的數字,還是未將難以估計的、但恐怕數以倍計的國防安全與治安維護的龐大隱藏成本列入計算的結果。以中國人對台灣的心態,又以台灣與其「同文同種」又與其距離甚近等方便,開放觀光來台後大陸客不歸的情況必然較法國更為嚴重。顧著眼前拚經濟炒短線,卻無視於背後虧老本的無窮後患。法國經驗,豈不足慮乎? (作者為留法博士、現任執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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