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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清基曾收金甌政治獻金
〔記者劉榮、胡世澤、李明賢╱台北報導〕私立金甌女中校產疑案再生波折,台北市議員徐佳青昨天召開記者會指出,北市教育局長吳清基也在該校政治獻金受贈名單中,而金甌校長出缺後,董事會竟聘用學經歷不符規定的童中儀代理校長職務,北市教育局已下令金甌女中必須在六個月另聘校長。
對於徐佳青相關指控,親民黨立委李慶安昨日回應指出,檢察官已經針對金甌案偵查終結,只有前後兩任校長遭起訴,並無涉及他人,等於還她公道,「法律沒有問題就是沒有問題」。
北市教育局主秘唐德智則指出,教育局長吳清基三年前參選台南縣長時,金甌女中前校長曾捐獻兩萬元,當時吳清基並不知他日後會當北市教育局長。
徐佳青昨天也以今年四月份檢察官起訴書為根據,質疑立委李慶安助理林娟圩及沈佳蓉曾在金甌女中兼職,領取金甌女中及立法院兩份薪水,是否與金甌給李慶安的政治獻金有關係。
前校長韓務和表示,林娟圩及沈佳蓉的確在校內兼職,是因為董事長辦公室不在校內,由兩人負責替董事會跑公文,依兼職人員身分支領薪水,每月薪水頂多兩、三萬元。
徐佳青指出,她最近接獲一封金甌女中教師陳情函,指稱董事會強勢安排學經歷不符規定的童中儀代理校長。徐佳青說,童中儀沒有修過教育學分、也非師範院校畢業,雖曾任高職校長,但不曾任職高中校長,而金甌女中是高級中學非職業學校,依照適用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六條規定,童中儀不具擔任金甌女中校長資格,雖不違法卻失當。
針對議員質疑,童中儀昨天表示,相關辦法僅規範高中及高職校長資格,未規範綜合高中校長資格,因此該校雖是綜合高中,但七成五以上科系是職業類科,她依法可以擔任高職校長,這是現行法令不完備。
李慶安說,徐佳青對於金甌案不甚了解,受到有心人士操弄,才會舉行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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