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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紋非破案關鍵 錯!
■楊子敬
指紋建檔,部份人士僅就刑事局指紋室之送件相關數據即推論「指紋非破案關鍵」部份,恐怕有待商榷。
日前報端有投書表示:「應破除指紋與破案之間的迷思,一般認為按捺指紋之目的有助於治安,但以二○○四年刑事局指紋室送件數為例,總送件數為一四四九○件,此中涉嫌人件數為三六四四件,佔二十五%,但這二十五%並不能解釋為『靠指紋比對而破案』的數據,因為刑事局僅將比對結果交偵辦單位參考而已…」
事實上,以同樣之統計,筆者認為更應該支持推動全民指紋建檔的措施,因為,以現今指紋建檔之不完全、員警採取指紋技術不夠成熟與相關周邊設備、儀器欠缺之下,還能有二十五%之送件被比對為涉嫌而送交偵辦單位參考,未來,若是能夠建立全民指紋資料庫,再依照行政院之規劃順利採購「活體掃描機」及相關錄存比對用之先進電腦儀器、設備,則警政單位將可更有效率、更精確地於第一時間掌握犯罪事件之涉案者身分,屆時對刑事案件之偵查助益將絕不僅止於二十五%而已。
就如同台北市政府日前所指出:「現行靠監控系統錄影採證而破案的只佔刑案數之一○%而已…」事實上,這並不表示要否定監視器材或設備之功能與價值,而是要進一步思考如何加強各場所裝設監視器材之位置規劃、定期保養及管理使用,以杜絕人謀不臧及相關管理上之弊端,必然可以提升其效能,更可貴者在因嚇阻作用所產生之預防效果是無法數據化、看不到的。
若有人問筆者贊不贊同全民指紋建檔?個人會反問:假使您買了一獨棟房屋,敢不裝鐵窗或不設置任何保全設施,而住得安全、安心,那就沒有全民指紋建檔的必要。反之,若您會覺得夜裡毛毛的,無法安心入夢,那麼筆者建議,就是在怎麼不情不願,還是捺個指紋換領身分證吧!(作者為前刑事警察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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