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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兩 性

二度單身 女人不婚了
文/彭樹君 圖/林怡芬

前些日子的新聞,據內政部統計,離婚人口中,男性再婚的比例大約五成,而女性只有近兩成左右。

當天各報都報導了這則新聞,但內容解釋則大異其趣。A報說,女性再婚人口不如男性,顯示二度單身的女性是婚姻市場中的二級品,不容易把自己推銷出去。B報說,女性再婚人口偏低,顯示離婚後的女性更有自主意識,更懂得追求個人的快樂與自由,不願再輕易套入婚姻枷鎖。

兩種不同的詮釋,正好代表傳統看法與現代思潮兩股不同的勢力。而我的兩位離過婚的女性朋友,也正好代表兩種不同的女性。

女友A的第一次婚姻並不如意,但結束折磨後,她依然渴望投入下一次婚姻。「女人嘛,還是應該有個歸宿,老來有伴也比較有靠。」她希望再嫁的對象事業有成,讓她生活無憂。

女友B則是在丟掉結婚戒指之後,同時也丟掉了對婚姻的期待。「婚姻這種制度是個破產的神話,女人還是依靠自己比較重要。」她希望自己事業有成,將來可以實現環遊世界的夢想。

對A來說,婚姻的意義在於生活的保障,所謂的歸宿,是個可以照顧她的男人。但對B而言,婚姻則是個學習的課程,領到畢業證書即可,不必再繼續苦讀博士班;她不想再有丈夫,但還是要有男朋友,因為她在生活上可以照顧自己,不需要從男人身上得到愛情以外的東西。「如果女人一定要有歸宿,我的歸宿也不會是婚姻,而是愛。」

渴望再婚與不想再婚,這兩者之間最大的區別,或許就在於女人的經濟獨立與否。

以傳統眼光來看,婚姻確實具有照顧的功能,男人照顧女人的經濟保障,女人照顧男人的生活起居,所以,當女人自己可以提供給自己一份滿意的生活時,婚姻就失去了現實上的必要性。這是為什麼愈來愈多獨立自主的現代女性不想結婚的主要原因之一。

如果從未結過婚的女性對婚姻都漸漸失去了憧憬,那麼更遑論經歷過婚姻真相的女人。「我已經完全了解婚姻是怎麼一回事了,我看不出它對我有什麼好處。」B說,她還是很愛男人的,但她更愛自己,因此再也不想無怨無悔地去照顧一個自己不肯成長、卻只會挑惕她做得不夠好的丈夫。

當然婚姻有其美好的精神意涵,患難與共,疾病相扶持,執子之手,與子偕老,但這並不應該在法律的約束之下才能達到;男女之間如果真的相愛,也不需要依靠一紙婚約來保證天長地久。如果婚姻對愛的保證有效,現代的離婚率又怎會那麼高?

所以,像A那樣渴望再婚的女性雖然還是大有人在,但是,像B這樣因為離婚而覺悟、依然願意追尋愛而不願再期待婚姻的女性,更是日漸增多,而這應該就是再婚的女性人口不到兩成的主要原因吧。


悄悄告訴你:
根據台灣區地方法院離婚統計分析,判准離婚事件,以婚齡三到五年間為最多,且有往後延長之趨勢,此一離婚現象恐與男女雙方當事人婚姻熱度減退,互信不足,溝通管道不良有關。

中華民國94年5月27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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