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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決方式 修憲正反方角力
〔記者邱燕玲、李欣芳、王寓中、李明賢╱台北報導〕為防止任務型國代出現跑票情況,贊成修憲案的民進黨和國民黨都主張,國代修憲投票表決時應有重新表決的空間,至於採重付表決或是其他方式,將透過協商解決。但反對修憲案的親民黨和台聯對此都持保留態度,台聯說這是藐視法律的做法。
至於是否採取讀會的方式進行,各黨的意見也不相同。民進黨文宣部主任鄭文燦表示,依據國大職權行使法,複決修憲案時,立院派代表報告後,不經討論就進行表決,因此沒有三讀程序;親民黨國大黨團幹事長秦慧珠表示,任務型國大對於修憲案只能複決,若採取讀會方式,恐有法理爭議;台聯認為應依國大既有議事規定進行讀會;國民黨未對此表示意見。
民進黨秘書長李逸洋指出,一旦有人跑票,將要求重付表決,民進黨立即將跑票者由國大黨團紀律小組移送至中評會開除,再由人在中選會的黨工把開除公文送給中選會,讓中選會馬上進行遞補手續。
李逸洋還說,若表決前,國代未在一定時間內完成報到手續,來不及參與表決,民進黨也會予以開除,由遞補國代參與表決。
國民黨中央政策會執行長曾永權昨天表示,國民黨將在今天的政黨協商時,明確建議國代修憲投票表決時應有重新表決的空間,至於要透過什麼方式訂定相關辦法,將透過協商解決。
曾永權表示,國代表決如果採記名投入票匭的方式投票,依規定是不能再重新表決,除非透過朝野協商的方式解決,如果能有重新表決的空間,第一次投票未依政黨決定投票者,將立即被開除黨籍且現場進行遞補,中選會也要派員現場受理並補辦宣誓,國民黨組發會主委廖風德也表示,重新表決的確是可以操作的方向。
台聯秘書長陳建銘表示,若有政黨在複決修憲案時要求重付表決,並在重新計票時開除跑票國代重新遞補以尋求翻案,將是藐視法律的做法,台聯對此持保留態度。
親民黨國大黨團幹事長秦慧珠表示,對於出現國代未依照政黨立場投票時,得以臨時遞補國代進場投票,親民黨持反對立場,認為此舉與國大職權行使法有牴觸,一切必須遵照遊戲規則,「不是國、民二黨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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