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憲門檻╱復議未過 民進黨決提釋憲
〔記者黃維助、田世昊、鄒景雯、王貝林╱台北報導〕民進黨團提出的「國民大會職權行使法第八條及第十條條文」復議案,昨天在立法院院會遭在野黨團聯手,以八十七張贊成票比一百廿三張反對票的懸殊比數否決,確立修憲複決門檻採四分之三決及廢票計入總額;民進黨團宣布,政院不會提出覆議,黨團將就此案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以釋憲做為最後的憲政救濟手段。
對此結果,總統府指出,陳水扁總統與總統府一向主張,依照憲政法理,修憲複決門檻應為二分之一,而非四分之三;對於立法院表決結果,也必須接受。
行政院發言人卓榮泰表示,行政院並未就本案是否提覆議進行討論,但若提覆議,「結果大概也一樣」,還會連帶讓其他重大法案無法過關。
在復議結果出爐之後,經立院院會三讀通過的「國民大會職權行使法」,維持其法定效力,立法院長王金平指出,立院昨天已將咨請總統公布國大職權行使法的公文送往總統府,等總統依法公布後,三十日集會的任務型國代就有「法」可以行使職權。
民進黨團提出的國大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復議案,主張修憲複決門檻從國代總額四分之三降為二分之一;國代未依所屬政黨、聯盟在選票所刊印之贊成或反對意見投票者不計入總額。
但是,在復議失敗後,修憲複決門檻仍維持四分之三,廢票也要計入總額,如何防止支持修憲的政黨所屬國代跑票,就成為影響未來修憲複決成敗的重要因素。
因此,民進黨團呼籲國民黨比照民進黨動用黨紀約束所屬國代,跑票者一律開除黨籍。國民黨團書記長陳杰回應說,國民黨主席連戰已公開宣布,黨籍國代違反黨意就要開除黨籍,外界不必懷疑國民黨貫徹修憲、支持改革的決心。
在復議失敗後,民進黨團隨即宣布,將在總統公布國大職權行使法後,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釐清該法違反憲政原理的爭議。黨團幹事長賴清德指出,有關本案的憲政救濟措施,將以釋憲做為最後的手段,行政院不會提出覆議。
朝野黨團昨天均發布甲級動員,由於國民黨、親民黨、台聯、無盟等在野黨團一致反對這項復議案,藍軍立委更以「反扁大聯盟」形容這次在野黨團反對復議案的「團結度」,投票也呈現壓倒性結果,在二百一十位出席立委中,在野黨團及無黨籍立委共投出一百廿三張反對票,支持票只有民進黨團的八十七張,復議案以極大的差距遭否決。
此外,與民進黨前主席林義雄同鄉的民進黨籍宜蘭縣立委陳金德在議場內,數度高分貝向王金平質疑,指其日前不應讓效力有問題的國大職權行使法協商結論過關。王金平則澄清,他處理的程序完全合法,有關民進黨團協商代表的爭議,是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柯建銘自己說可以全權代表黨團,且民進黨團若有異議,也有足夠時間撤簽,問題不在他。
至於民進黨團要聲請釋憲,在野黨團反應則很冷漠。
國民黨團書記長陳杰表示,尊重民進黨團的決定,但那是「他家的事」;親民黨團總召陳志彬說,「愛提去提,不管他了」;無盟總召顏清標表示,「他們要提,我們也沒辦法」,但這是程序問題,民進黨不能將立法院當兒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