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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併選舉 99年起擬五合一
〔記者黃忠榮╱台北報導〕為解決選舉次數太多、勞民傷財弊病,根據內政部提出最新「選舉期程調整規劃方案」,配合修憲及修改地方制度法,簡併選舉最快自民國九十七年開始實施,該年正副總統與立委選舉合併舉行;九十九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五合一」,包括直轄市長、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村里長選舉合併舉行。
由於本屆(第六屆)立委任期至九十七年一月三十一日止,為配合簡併選舉,這次任務型國代修憲除須將立委任期改為四年外,還須將本屆立委任期延至九十七年四月三十日,正副總統就職日不變,仍為九十七年五月二十日。
立法院去年八月二十三日臨時會三讀通過憲法修正案,將立委任期自第七屆起延長為四年,並將立委選制改為「單一選區兩票制」,內政部為簡併選舉,符合社會各界期待,已將該項選舉期程調整方案呈報行政院。
至於選舉區的重新劃分,依據中選會內部規劃,未來區域立委選區將達七十三個,原住民選區也將由現在的全國劃為一個選區,調整為三個,但細部及確切的劃分,將待縣市選委會呈報後再行核定。
根據內政部規劃,如果修憲及修法順利,從九十七年開始,二年才有一次選舉,一次是中央公職人員選舉,包括正副總統與立委選舉合併舉行;九十九年則是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中央與地方公職人員任期均為四年,至於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選舉則修法取消,鄉鎮市長改由縣市長派任。
由於地方公職人員任期各有不同,為了簡併成「五合一」選舉,內政部規劃,以直轄市長、市議員的就職日期為基準,仍為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不做調整;修改地制法將縣市長任期延長一年又五天,縣市議員任期延長九個月又二十五天,使縣市長、縣市議員就職日均為九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至於台灣省村里長就職日原為九十九年八月一日,修改地制法將其任期延長四個月又二十五天,但台北市里長則縮短任期二十天,這是因為台北市上次自行延選里長,已將台北市里長任期延長之故。
《新聞分析》選舉太多 耗費社會資源
記者黃忠榮╱特稿
「怎麼又要選舉!」這是多數民眾對選舉太多、太頻繁共同感受。
選舉太多不只讓民眾不得安寧,它所耗費的有形、無形社會資源、成本更是可觀,一次選舉所需的投開票所、選務工作人員成千上萬,政府必須發給這些選務人員工作津貼,加上選票、選舉公報的印製、發送等,所需選舉經費至少數億元,這還只是政府買單的部分。
候選人部分難以估算,由於各項選舉期程未能簡併,常使得參選人「選擇很多」,也有候選人縣市長選不上,再去選縣市議員或鄉鎮市長,或鄉鎮市長沒選上再去選村里長的,「選擇很多」對個人有利,但無形中浪費許多選舉資源。
因為選舉多,意謂「選舉假」多,企業損失不小,選舉不能合併舉行,將導致正副總統選舉要放假一天,立委選舉放假一天,北高兩市的民眾在市長選舉又放假一天,里長選舉再放假一天。
其他各縣市民眾也是不遑多讓,除了正副總統、立委選舉各賺一天選舉假外,如果依照現制,縣市長選舉放假一天,縣市議員和鄉鎮市長選舉又放假一天,鄉鎮市民代表和村里長選舉又放假一天,民眾依規定賺到選舉假,但這部分則是由老闆買單。
無形的社會資源更是難以估量,由於每次選舉不可避免讓候選人相互攻訐,選情的激盪更昜使社會擾攘不安,配合電視叩應節目的推波助瀾,民眾必須長時間忍受「選舉狂熱」的煩躁氛圍。
此外,選舉不可少的宣傳車、傳單、旗海、拜票、政見發表會等「噪音」,雖為法律所保障,但人民卻不應忍受這樣的「合法」噪音。
民眾支持簡併選舉的態度非常普遍,中央選舉一次、地方選舉一次,符合民眾期待,縱有反對者,那是少數中的少數,不構成阻礙簡併選舉的堅強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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