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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司搞外遇 招來致命吸引力
〔記者洪美秀╱竹北報導〕一名公司主管與女下屬發生性關係,事後並以妻子罹病無法履行夫妻義務為藉口,與女下屬同居且生下一子,但女下屬不滿上司不願離婚給其名份,憤而展開復仇計畫,不僅散發恐嚇信給上司的住家社區,又猛打電話、簡訊,上司老婆因而提出妨害家庭及傷害、恐嚇與妨害名譽等告訴。
竹北警分局表示,這名姿色不錯的女下屬小嫻(化名)三年前到竹北市一家科技公司擔任業務員,在一次公司的聚餐中,大她八歲的上司阿光(化名),竟利用大家歡唱酒酣之際,帶小嫻到汽車賓館發生性行為,阿光事後向小嫻說,因為妻子罹患紅斑性狼瘡,早就不與其行房,他只能靠自己解決性需求。
後來阿光向小嫻說不能沒有她,並吐露妻子不做家事,對公婆不好,希望小嫻能接受他的感情,兩人隨後在湖口鄉同居。阿光並向小嫻承諾會和妻子離婚,事後小嫻發現自己懷孕,又在阿光的懇求下生下孩子,並由阿光以認養方式為孩子報戶口。
警方表示,小嫻事後發現阿光根本不願跟妻子離婚,想要享齊人之福,且孩子生下後也不聞不問,雖然曾經多次要求阿光給她名份,卻都被阿光推託,小嫻遂耐不住開始打電話給阿光的妻子,要求阿光與妻子離婚。
後來,小嫻更散發「阿光與妻子騙人感情」的信件給阿光住家社區的住戶,進而展開她的復仇計畫,包括到阿光家猛按電鈴、電話猛叩阿光及阿光的妻子,甚至傳簡訊給阿光要他好看等字眼,要不然就是半夜猛打電話,讓阿光及妻子不堪其擾。
警方表示,小嫻也曾到阿光的住家與阿光兩夫妻發生扭打,三人都受傷就醫,並到法院提出阿光棄養孩子的告訴,阿光的妻子忍無可忍,憤而向新竹地檢署按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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