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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投機取巧 勞委會嚇阻
〔記者丁勻婷╱台北報導〕屢傳有不肖雇主藉由公司合併、改組或異動公司名稱等方式,誤導勞工同意先離職,再轉換到新成立公司工作,達到中斷勞工年資且規避給付退休金或資遣費等不法目的,勞委會強調,已組成專案稽查小組,加強勞保異動資料查核。
勞委會表示,將加強查核集體轉保、退保或異常異動投保資料之事業單位,若發現惡意終止勞動契約者,就實施事業單位勞動檢查,該會希望強力遏止類似事件,以維護勞工權益。
勞委會呼籲,勞工千萬不要輕易簽署離職同意書,若遇有雇主利誘或脅迫,要求中斷勞動契約,勞工應儘速詢問當地縣市政府勞工行政單位,提出申訴,或與勞委會主動連絡。
勞委會也表示,依企業併購法第16條及勞動基準法第20條規定,事業單位併購、改組或轉讓時,留用勞工的工作年資,應由新雇主繼續予以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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