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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人比宋楚瑜還奸 挨告

〔記者余雪蘭╱嘉市報導〕婦人黃楊嬌指罵男子徐智雄「你比宋楚瑜還奸」,結果挨告,檢察官以兩造主觀上均認為這句話是罵人的話,且有第三人證,認定黃女涉嫌公然侮辱徐某,昨天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政治人物被人批評很常見,但被拿來當做罵人的話,被罵的人還深感受辱而提出告訴,則是罕見;該案涉及的公然侮辱罪刑責極輕,若經判處,不過是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倒是兩位民眾的意氣之爭,把宋楚瑜拖下水,聞者笑稱,真正的被害人應該是宋楚瑜吧!

檢方指出,嘉義縣婦人黃楊嬌(六十三歲)因擔任監察人的公司發生股權糾紛,而與該公司前員工徐智雄訴訟,九十二年十二月十二日上午,兩人在嘉義地檢署法警室前發生口角,黃女罵徐某「你比宋楚瑜還奸」,徐某認為人格受辱,向嘉義地檢署控告黃女妨害名譽。檢方偵查後,原以當事人為惟一指述者,無其他證人而不起訴,但告訴人不服,提出再議,經台南高分檢發回重新偵查。

重新偵查的檢察官楊騏嘉傳訊當時在地檢署執勤的法警,有法警指述確實聽到黃女說「你比宋楚瑜還奸」,而被告也承認她因氣憤而指罵徐某,檢察官據此認定黃女公然侮辱,依刑法第三○九條第一項公然侮辱罪嫌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楊騏嘉表示,宋楚瑜的社會評價有正、有負,「你比宋楚瑜還奸」可能有部分的人聽來不覺得有什麼不好,但是該案因被害人聽到該句話後感到人格受辱,被告也承認當時說這句話是罵人,兩造主觀認定合致而構成公然侮辱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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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94年5月20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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