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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比跨國詐欺 掏空15億
〔記者林慶川╱台北報導〕台中商人白衡耀夥同荷蘭籍稅務律師愛德恩等外籍人士,先在台設立紙上公司,再向比利時十三家公司詐稱可策略合資,之後,藉口台灣總公司發生鉅額虧損為由,須以子公司的盈餘回補,從而掏空將近新台幣十五億元資產。
白衡耀轉污點證人
東窗事發後,白衡耀供出荷蘭籍共犯、洗錢細節,並匯回所分得的三千七百餘萬元給比國,台北地檢署昨天偵結,給予緩起訴處分。
由於是跨國詐欺、洗錢案,比利時當局當時透過外交管道,請求我司法單位給予協助,今年初並派來六位預審法官、檢察官及警巡官來台「境外查案」,創下台、比兩國司法互助的罕例。
曾在比利時自由大學攻讀商學碩士的白衡耀(卅九歲),八十六年間,透過一名比利時友人,認識了荷蘭籍稅務律師愛德恩及多名外籍會計師,他們共組「歐亞建設投資集團」,白負責蒐集台灣「長線」等四家已停業公司資料,予以變造後,交由愛德恩等人。
愛德恩向比利時FINERCO等十三家獲利良好的公司負責人詐稱,白衡耀是「歐亞建設投資集團」的亞洲區總裁,由於欲投資毆洲,願以策略合資方式,高價併購十三家公司。
白再偽造「長線」等四家紙上公司不實財務報表,向比利時稅務機關詐稱,FINERCO等十三家公司盈餘,必須回補台灣四家公司虧損,之後,將當時十三家公司合計卅一億餘比利時法郎(折合新台幣約十五億)的資產,分筆匯往開立在泰國、新加坡及台灣等國銀行帳戶。
白衡耀再將錢匯出其他帳戶洗錢朋分,其中,白共分得三千七百餘萬元。
比利時當局接獲檢舉後,展開調查,發現白衡耀等人三年內以洗錢方式,幾乎快掏空比國十三家公司的資產,並涉逃漏稅,遂祭出跨國追緝令,今年初還派出六人小組來台查案。
承辦檢察官林秀濤指出,白衡耀應訊時,要求認罪協商以換取輕刑,他供出愛德恩等共犯及相關洗錢細節,有助於比國追緝在逃疑犯;另外,也將個人犯罪所得三千七百餘萬元,匯款歸還比國政府處置,因此依證人保護法第二條規定減刑,給予緩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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