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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漁工 將採總量管制
〔記者丁勻婷╱台北報導〕針對中國船員薪資及僱用條件較低,農委會表示,隨著市場機制已有逐漸取代本國及外籍船員之趨勢,政府有必要透過適當限制漁船船主僱用中國船員資格,並且管制中國船員的人數。
針對親民黨立委謝國樑提出中國船員應採總量管制;農委會指出,將儘快訂出總量管制人數上限,依目前中國漁工近九千人估算,縮減中國漁工可能面臨極大阻力,但該會不希望再增加中國漁工人數。
農委會副主委李健全等人,昨日到立法院經濟及能源委員會提出「漁船船主僱用大陸船員之資格、工作範疇及管理執行現況」報告時說明,根據統計,在九十二年十二月前,我國沿近海漁船所僱用的中國船員約五千多人,如今中國漁工已增至近九千人,農委會坦承,雖然僱用中國船員可降低漁業經營成本,解決漁業勞力缺乏問題,但確實已壓縮到本國人上漁船工作的就業空間,台灣漁業人才將面臨斷層。
民進黨立委王塗發表示,若讓更多中國漁工上船工作,我國政府既要面臨本國漁工就業問題,也得解決中國漁工脫逃滋事問題,社會少數人為降低漁業成本,卻要整體國家付出更多成本來解決問題,與其補助各縣市設立中國漁工安置所,不如將錢用在改善國人就業機會。
至於部分在野黨立委要求開放中國漁工上岸工作,民進黨立委陳金德指出,讓中國漁工上船工作早已造成惡性循環,政府應重新檢討每艘船的中國漁工人數,並認真看待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九十五條規定。
農委會表示,若立法院決議同意中國船員進入台灣地區工作,中國船員管理問題,將回歸現有外籍船員僱用管理制度,並適用就業服務法及勞基法,將可徹底解決中國船員問題。
農委會副主委李健全說,以宜蘭南方澳漁港為例,興建試辦中國船員岸置處所,至少投入七千萬元,還得陸續投入人事管理費用,除了宜蘭南方澳,基隆八斗子、新竹南寮、台中梧棲及屏東東港等漁港設有岸置處所,在高雄市前鎮及小港漁船也設置兩處臨時岸置處所,總共可安置中國船員三千八百五十名。
農委會指出,對於僱用人數較少及地理條件不適合興建岸置處所地區,該會已核准十三縣市於五十六個漁港劃設暫置碼頭區,可安置中國船員二千五百名。
擱淺中國 緝私船昨返金門
〔記者吳正庭╱金門報導〕今年三月四日我方岸巡人員為追捕越界中國漁船,而擱淺中國海域的「海埔一號」膠筏,經多次溝通交涉,終於在昨日順利接駁返抵金門,該事件造成兩位中國漁民死亡,我方並付出美金八萬五千元的「慰償金」。
三月四日深夜十一時許,行政院海巡署金門岸巡總隊所屬的「海埔一號」巡防膠筏,疑因失去動力追撞越界的中國走私舢舨,有兩名中國漁民在追緝過程中死亡,海埔一號則擱淺於中國海域礁石。
由於此案為金門岸巡單位執勤第一次造成中國漁民死亡,兩岸於處理此事件時均格外低調、謹慎,我方並透過紅十字會等民間管道多次與對岸交涉。
前天,福建邊防總隊官員率隊至金門參加「兩岸救難交流」活動,是項活動由金門縣海浪救生協會主辦,金門海巡單位也派員參加,雙方雖以洽商「兩岸共同打擊海上犯罪」等議題為名,但應與商討「三○四」船難事件有關。
昨日上午近十一時許,「海埔一號」順利在海巡隊船艇的護送下,安全返抵金門新頭漁港,我方並付給對岸八萬五千美元支票的「慰償金」,對此,岸巡總隊並未否認,卻也不願對外發表意見。
陸委會︰兩岸通航 不宜全面開放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昨天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答詢指出,現行「離島建設條例」第十八條有關兩岸通航試辦條文,當初是考量兩岸人員、商品往來,以邊境貿易方式設計,因此仍有維持現行許可制必要,不宜全面開放。
他強調,如果取消許可制的現行規定,勢必衝擊兩岸人員往來機制,未來可以考慮「從寬處理」,在不刪除現有機制前提下,從容許的量來做調整。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天審查親民黨立委馮定國等人提案的「離島建設條例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其中取消「經許可後憑相關入出境證件,經查驗後」才可以由兩岸通航試辦地區入境中國的規範條文,讓國人未來也可以由離島轉進中國,劉德勳在列席答詢時做以上表示。
馮定國指出,政府對於人民從離島地區轉赴中國地區,與經由香港轉赴中國有不同設限及規範,相當不合理,如果開放國人由金、馬自由進入中國,將可繁榮離島經濟發展,也可免除目前人民必須捨近求遠,途經香港轉進,既費時也傷財。
劉德勳解釋,當初在離島建設條例的小三通設計,只是一種試辦機制,對於兩岸商品、人員往來,以邊境貿易方式設計,相關主管機關配置機能與人員,也不同於一般國際港口、機場完整,因此才要設計成許可制。
對於小三通出入量日趨增加,劉德勳說,希望未來能視當地硬、軟體條件情況做逐步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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