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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大開會一天就夠了!
胡文輝
任務型國代選出,贊成修憲的比例高達八成三,跨過了四分之三超高門檻,修憲案目前只餘兩個問題,一是立院通過國大職權行使法,二是國代集會依法定程序完成修憲案複決。
修憲超高門檻既已跨過,修憲案複決程序完成,國大就廢了,因此,國大職權行使法只用一次就失效,有什麼好爭的?親民黨在立院愈杯葛、愈顯得輸不起,更難看!立院還是趕快完成立法,讓國大複決修憲案主戲上場完成演出,不要再歹戲拖棚了!
至於國大複決修憲案,國代只是各政黨的表決部隊,各政黨在選舉時已就贊成、反對向選民做了承諾,不能反悔,既然贊成修憲案佔了絕對多數席次,國大複決也沒什麼好爭的。
台灣現在的「任務型國民大會」,很像美國的「總統選舉人團」,美國總統選舉人團唯一的任務,就是在美國選民投票結果出爐後,由五百三十八位選舉人正式選出總統,台灣國大的唯一任務,也是在選民確定贊成修憲後,由三百位國代正式通過。
因總統人選已定,美國總統選舉人團選總統,只是行禮如儀、橡皮圖章而已;因修憲案過關已底定,台灣的國大複決修憲案,當然也只是行禮如儀、蓋橡皮圖章而已。
依現行憲法增修條文,任務型國大集會最長可達一個月,目前出現開會一天、三天、兩週等主張,但修憲案過關已底定,任務實在簡單,只要不橫生枝節,一天應可完成程序,再拍個畢業照,都綽綽有餘!
這次修憲案是政黨妥協的結果,的確不能令人滿意,不過,選民既做了決定,各政黨必須接受,各自展開因應修憲案實施後,立委選制(單一選區、兩票制、立委減半)大變動的衝擊,並開始籌謀下一階段憲政改革!
(作者胡文輝,資深新聞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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