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要聞
頭版新聞
焦點新聞
政治新聞
生活新聞
國際新聞
自由廣場
社會•體育
社會新聞
體育新聞
寰宇探索
台灣蒐奇
財經新聞
財經焦點
證券理財
影視娛樂
影視焦點
生活藝文
流行消費
Smart3C.COM
家庭.兩性
健康醫療
自由副刊
青春Pasta
藝術文化
休閒旅遊
自由評論
今日社論
自由談
鏗鏘集
專題報導
服務專區
樂透彩券
統一發票
訂報服務
首頁 自由廣場

修憲門檻 當然要高

■林文志

任務型國代選舉已在倒數計時,但攸關其如何進行憲法提案複決的「國民大會代表職權行使法」卻仍躺在立法院待審。朝野黨團對於修憲案是包裹表決或分案表決、可決門檻究竟採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二,甚至四分之三,各持己見、互不相讓。只不過政黨在國會議場角力憑席次來確定法的結果,也應說個讓人民聽得進去、看得下去的理來。

從民主憲政的學理來看,我國憲法在憲法學的分類上為成文法,一般稱為剛性憲法。在民主國家中,憲法為國家根本大法,其位階高於一般法律,因此為求穩定,其修正難度亦高於一般法律。以我國法律制定與修正門檻為二分之一可決來看,憲法之複決門檻當然不能低於二分之一;因此,三分之二、四分之三、五分之三,甚至僅略高於二分之一的七分之四都可以考慮。否則,憲法之修正門檻與法律同高,豈不讓立國根本任意搖撼?再者,依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規定,立法院三分之二決議所提總統彈劾案送國民大會複決,都必須三分之二之可決才成立;則國代對憲法修正案之複決門檻,怎能比複決總統彈劾案更低?

最可議的是,正當立法院對於任務型國代行使憲法修正提案的表決方式,是包裹或逐條尚未做出決定之前,負責選務的中選會竟在行政作為上強勢以「全案包裹」的方式,用「贊成」或「反對」化約參選政黨或聯盟的修憲意見,並印製在公報上,強迫人民只能就持「贊成」或「反對」的政黨做選擇,不僅窄化參選政黨或聯盟的表意空間,也限縮人民的選擇權利。依照中選會選舉方式,如果國代職權行使法立法結果是採全案表決,那麼只要計算各黨在國代選舉的得票率,就可得知人民是否贊成修憲的決定,根本不需花近億元讓三百名政黨代表集會再做一次預見結果的投票。

無怪乎,人民對此次國代選舉興趣缺缺,而預見的低投票率將讓修憲結果因不具代表性而缺乏正當性。(作者為台師大政治所博士生)

▲TOP 
中華民國94年5月13日星期五

新聞查詢

相關新聞
今日新聞圖片
解剖「國會改革修憲案」
投台聯黨一票,救民進黨一命
這是對阿扁的信任投票
不要怕台灣民族主義
四不一沒有的魔咒
修憲門檻 當然要高
當阿輝伯後盾
北京大學生不懂的
這把泥土 不能登台

重點新聞 || 政治新聞 || 財經新聞 || 社會新聞 || 國際新聞 || 體育新聞 || 影視焦點

3C生活館 || 健康醫療 || 自由廣場 || 社論 || 自由談 || 鏗鏘集 || 生活藝文

Copyright(C)本網站全部圖文係版權所有

非經本報正式書面同意不得將全部或部分內容,轉載於任何形式媒體

建議使用IE 4.0以上版本以800*600模式觀看以達最佳瀏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