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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達投資人 痛斥政府失職
〔記者陳中興╱台北報導〕一名家住三重的楊姓博達股票投資人,日前寄存證信函給行政院長謝長廷,痛責博達案發生快1年,卻看不到懲處相關單位及關係人,政府高層從未給無辜投資人一個「公理」,教人民如何相信政府是「大公無私」、「大刀闊斧」在整頓股市。
這封投書指責政府,投資人是在政府機構監督下在公開市場買進有價證券,等於是買了政府背書的公司債券,若非政府核准,股票又怎能上市公開交易?這位投資人說,博達股票上市之初政府未嚴加審核,上市後又疏於管理,任博達吸乾投資人的血。
這位投資人比較「邱小妹」事件,台北市政府因而懲處相關失職人員,但博達事件發生將近1年,卻沒有懲處任何相關單位。
行政院已交金管會研處這份投書,金管會在徵得楊姓投資人同意後,公佈這份存證信函,並由金管會副主委呂東英對外說明。
呂東英表示,股票市場必須在效率與監理的兩端尋求平衡,如果一味主張監理,則官方必然要耗用大量資源,且上市程序會變得非常麻煩;因此在上市規則上,必須依賴律師、會計師等專業人士的監督力量;即使美國恩隆案,也不見美國國會要求懲處美國證期局(SEC)官員。
呂東英說,如果檢調單位調查結果,有證期局或證交所官員涉及貪瀆,將馬上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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