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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民主、守護台灣
■陳儀深
5月7日下午公共電視台針對這次任務型國代選舉,舉行唯一的一場公辦政見會,大約四個小時由12個登記參選的政黨/聯盟輪番上台發言。少數贊成此次修憲案的憲法學者,認為任務型國代只是表決機器,只能就立法院已通過的修憲案「全案」表決而不能「分案」表決,恐怕是受限於公民複決觀念的影響。事實上此次還不是直接公民複決,中選會受理候選人登記的時候,還要求人家申報財產、繳交保證金,與過去的國代選舉沒有兩樣,況且立法院通過的修憲案內容參差不齊、性質不一,彼此不相干的條文也要綁在一起表決的話,不但影響修憲品質,而且有政治責任不清的缺點。所以在職權行使法尚未通過之前,台聯黨不應放棄爭取分案表決的空間。
令人意外的是,親民黨、新黨、民主行動聯盟竟然把「公民複決修憲權」入憲,解釋為「法理台獨」而大加撻伐。事實上這次廢國大以後,立法院通過的修憲案自然交由公民複決,在可見的未來,民進黨加台聯黨不可能達到立院四分之三席次,從而立法院不可能通過修改中華民國憲法第一條至第六條——亦即領土變更或更改國號等「正名」相關事項。如果說,理論上台灣人民得以決定重大憲法事項,就是法理台獨的話,那麼九○年代歷次修憲,是由台澎金馬人民定期而全面改選的國民大會來進行,早已是法理台獨了。不過此一指控反而讓民進黨的修憲宣傳找到著力點,開始大談公投入憲的「法理主權」意義,以及中共介入反對修憲的說法。其實最關重要的修憲創制權,國、民兩大黨迄今避而不談,去年立委改選之前民進黨提出的公投法修正案,還臨時把創制權抽掉,個人認為「核四公投促進會」諸君子,依著自己社團成立的宗旨,最應追究的是這件事情,而不是為兩大黨已經講好的、挾帶圖利大黨之選制設計的、準備包裹表決的修憲案辯護。
本土社團過去曾支持立委減量乃至減半的訴求,但同時提出包括立院委員會制度改善,建立專業制、資深制,加強紀律委員會功能等配套;其次也支持過單一選區兩票制,但指的是德國「聯立制」而不是迄今國民黨最愛的日本式「並立制」,因為聯立制完全依照政黨得票率來分配席次,如果在單一選區部分因為資源不足或者選區劃分不當而吃虧的政黨(通常是小黨),可以在不分區的部分補回來。此次修憲案不但是日本式並立制,而且不分區比例代表只有34席,明顯會使小黨的生存空間縮小,至於規定每縣市至少當選一席立委那樣禮遇金門、馬祖、花蓮、台東等藍色區塊,猶其餘事。
如果通過目前的方案將立委席次銳減為113席,已經使「保障小黨」的功能減弱,再加上半吊子的單一選區兩票制,小黨只能從那34席不分區比例代表之中分一點殘羹;何況以日本經驗為例,改為單一選區之後也不見得能改善賄選與黑金問題。再就台灣的現況而言,大家對國、民兩大黨的品質很放心嗎?為了爭取執政一再模糊自己原初的立場,對台灣前途而言是好事嗎?保障小黨就是保障弱勢、就是保障多元的聲音,社運團體如果不甘雌伏於大黨腳下等待欽點不分區席次,就應該一起來反對半吊子的單一選區兩票制。
台灣四社本來對這種「利弊參半」的修憲內容只有淡淡的關心,但是看到連宋訪中所造成的政局傾斜,包括扁政府的進退失據、方向不明,同時感受到台聯黨利用此次修憲機會宣揚制憲正名的用心,才在5月初一起召開記者會力挺台聯黨。總之,面對此次任務型國代選舉,除了上述民主制度之爭,應該受到充分討論以彰公是公非,以達民主教育的效果之外,現階段呼籲各界在5月14日票投1號台聯,當然也有守護台灣的目的。
(作者為中研院近史所副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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