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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弊案 疑有海外黑手
〔記者陳中興╱台北報導〕博達案雖已辦了一大段,但仍不斷發現舞弊事實;調查過程發現,包括博達、訊碟、皇統等弊案廠商,出事前往來的海外銷貨對象居然雷同,是否存在專門配合上市櫃公司做假帳的非法集團,引起金管會高度重視。
金管會證期局局長吳當傑昨日透露,包括博達、皇統、訊碟等弊案公司,在出事前都有「海外銷貨對象」,奇怪的是,這3家不同公司的海外銷貨對象中,有部份居然是相同的!吳當傑以疑問句指出:這樣的話,我們是否可懷疑背後可能有「集團」在操作?
吳當傑昨天赴政治大學針對「博達事件之啟示與教育意義」為學生授課,在談到證券監理與市場弊案關係時,提及上述發現;但事後他以35號公報衝擊股市才告落幕,不希望再引起市場不當揣測為由,拒絕多談調查發現,只表示目前只是「懷疑」,還無法證實,而重點應放在這些海外紙上公司運作機制,以及如何安排出虛假交易。
對於博達案海外銷貨對象設在香港,這部份如何行使監理權,吳當傑表示,只能透過監理合作,請求香港證監會協助調查,但香港證監會很可能回覆,這些設在香港的公司並非上市公司,也不在他們的管轄範圍。
不願具名的金管會高層主管表示,調查博達案會計師工作底稿時,的確曾發現有類似的海外銷貨對象,但只能說手法「差不多」。至於傳出這些弊案公司都與相同銷貨對象往來,這位高層主管表示:「這是合理的懷疑,且這些廠商往來的銷貨對也是相似的,但是否「相同」則無法確定」。
這位主管強調,「我們查出很多事情,但不宜由我們口中來講」,基於偵查不公開,我們發崛的很多事情都已交由檢調單位調查。
經金管會清查博達公司自88年12月18日上市起,歷次申請現金增資、發行海內外可轉債之工作底稿發現,博達公司自89年起新增5大海外客戶,這5大客戶89年時佔博達銷貨金額的29%,91年成長到51%,到92年時已大增到70%以上,但其中只有1家在92年時曾在香港登記,其餘4家均未曾登記,懷疑都是紙上公司,則博達即涉及虛列營收及獲利,達美化帳面之效。
博達公司涉嫌舞弊行為區分為財務操作與股票交易兩階段,在財務操作階段,博達公司為虛設之外國公司背書借款,再由虛設外國公司認購博達發行之海外可轉債;另外又將虛增之應收帳款出售海外銀行;但要能美化帳面,基本上都是靠出貨給虛設之海外銷貨對象,在營收數字上灌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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