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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分裂法曝光 非和平手段 比動武更嚴厲

〔記者鄒景雯、黃忠榮╱綜合報導〕針對「反分裂國家法」內容昨日首度對外披露,國安會昨日下午由秘書長邱義仁召開內部會議討論,國安高層對中國全國人大副委員長王兆國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逕指台灣為其一部份的說法,高度震驚與憤怒,認為這是嚴重意圖破壞現狀,對台極度不友善;同時,反分裂法條文中所指「非和平」手段,其實比「動武」更加嚴厲,包括動武及所有動武邊緣的手段,台灣必須立刻向美日等國際社會揭發其意圖。

反分裂法草案 堅持一中

王兆國昨天在北京首度公開說明「反分裂國家法」草案,提及在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等三條件下,軍方可以先行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這項條文被外界視為武力攻擊的「先斬後奏」條款。此外,草案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台灣問題是中國內戰的遺留問題,不受任何外國勢力的干涉。

反分裂法草案規定,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或者發生將會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或者和平統一的條件完全喪失,國家得採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衛國家主權,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授權國務院、中央軍委決定、組織實施,並及時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

我將遊說國際 降低傷害

國安會同時已將上述研析的結果向陳水扁總統呈報,做為最高當局研擬對策的參考。據了解,有關高層昨日已經立即著手將王兆國在人大的講話內容翻譯成較精準的外文版本,以便向國際密集遊說,防止十四日通過的條文對台造成更嚴重的傷害。

昨日的國安高層會議中,係以王兆國提供的反分裂法報告內容進行研擬,會中普遍認為,台灣自今年元月開始努力鋪陳的兩岸和解氣氛,完全沒有在王兆國的說法中獲得起碼的回應,是極不友善的動作,通篇報告至少有兩大重點,值得我方正視與關注。

決策官員指出,首先是王兆國在反分裂法的立法意旨上,採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字眼,該國憲法明白規定「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神聖領土的一部份」,而非對岸過去一直使用的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這種更為強烈的描述,與事實現狀完全不符,已經構成片面改變現狀。

決策高層表示,其次王兆國使用「非和平」手段文字,國內若干媒體以為「非和平」比「動武」緩和,這是缺乏專業的極大錯誤,事實上,所謂「非和平」不只包括動武,動武邊緣的一切規則與手段也在內,情況更加嚴峻,何來緩和?

國安高層指出,「非和平」表示對岸可以依法為所欲為,例如封鎖台灣的港口、又如類似九六年以演習為名,向台灣周邊試射導彈等,都可以由反分裂法的通過,在未來「授權」對岸國務院與中央軍委決定實施,其本質就是一部準戰爭授權法。

壓縮台灣空間 極度挑釁

決策高層認為,對岸含糊定義台獨,刻意給自己保留更大的彈性空間,相對的就是壓縮台灣空間,只要關係台灣主體性建立的言行,都有可能被界定為「將會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對岸即可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這是對亞太區域和平的最大挑釁。

國安會議評估,王兆國的版本與十四日人大通過的版本極可能相去不遠,在此期間台灣必須採取有效因應作為,爭取條文再修正的機會,若十四日條文通過後,台灣需要發動另一階段的反制措施,尤其對岸不排除未來持續訂定實施子法,若中方無法積極體察台灣民意,這已注定是一場兩岸的長期抗戰,結果是造成雙方愈走愈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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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94年3月9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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