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制訂“反分裂國家法”敲醒了台灣昏睡中的朝野人物
中國人大昨日開始審議「反分裂國家法」草案,這一場受到國際社會關切、質疑的立法鬧劇終於登場。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兆國在草案說明中強調,大陸從未承諾過放棄武力犯台,在三種狀況下,「反分裂國家法」授權國務院、中央軍委決定以「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制止台獨分裂勢力,並「及時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而所謂對台灣使用「非和平方式」的三種狀況則是: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方式名義、造成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或者發生將會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或者和平統一的條件完全喪失。由此可見,反分裂國家法的詳細條文雖然尚未出爐,但是王兆國的說明已經證實外界有關反分裂國家法是中共政權開給軍方對台動武的「空白支票」、是一部公開訴諸武力的戰爭授權法之質疑。
反分裂國家法的制訂,是一場荒謬絕倫的演出。坦白說,中華人民共和國自一九四九年成立以來,從未在台澎金馬行使過政府的合法權力,包括課稅、徵兵等,此次縱然完成反分裂國家法,無論其條文如何嚴苛,效力都不及於台灣,更不可能對台灣人民產生實質作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台灣乃是兩個互不隸屬的主權國家,此一事實絕不會因為反分裂國家法的制訂而有所改變。但是,國人仍不可因此視中國之制訂反分裂法為其國內事務,台灣不必在意。事實上,反分裂國家法明文針對台灣,已經明顯侵犯我國的主權,是一種赤裸裸的敵對行為。尤其,反分裂國家法的法律效力雖然無法及於台灣,但其授權中國軍方及時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阻止台獨,卻已對台灣人民產生嚴重的精神威脅。而且,中國領導階層的對台政策,雖有鷹派、鴿派之分,然併台之心卻無分彼此,如今反分裂國家法一立,無疑提供鷹派一個鋌而走險的藉口。在中國大幅擴充軍備,對台灣部署飛彈已達七百多枚之下,台灣人民更必須提防反分裂國家法的制訂,對於中國軍方的煽動激勵作用。
反分裂國家法之荒謬,不待條文之出爐,光從王兆國的說明便可見一斑。此一說明通篇充斥「和平統一」的論調,口口聲聲「維護台海地區和平穩定,促進兩岸共同發展、共同繁榮」,卻掩飾不了其最重要的目的,那就是一旦台灣人民不接受中國的「一國兩制」招降,中國將毫不猶豫地以非和平方式對付台灣人民。令人啼笑皆非的是,王兆國強調,如果台獨迫使中國不得不做出以非和平方式及其他措施時,中國將盡最大可能保護台灣平民和在台灣的外國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其他正當權益。此一論調統戰意味甚明,乃是對台灣人民的分化挑撥。一則,反分裂國家法之適用對象乃是所有台灣人民,哪有藍綠之別?更重要的是,中國一旦真正對台灣使用武力,武器、彈藥豈有分辨統獨政治立場的能力?台灣人民都將是戰爭的受害者,不會有人因為傾向統一而倖免。遺憾的是,部分在野黨人士不知是中了中國思想之毒,受其統戰策略的誤導,或是發乎自身的想法,竟然也說反分裂法是針對台獨而來,只要不主張台獨就沒有關係,無形中與中國隔海唱和,遙相呼應。
少數在野人士不顧大局,毫無台灣整體利益觀念的言行,誠然令人不齒,然而,我們也必須坦率指出,執政者最近在國家定位上的偏差走向,恐亦減損台灣在對抗中國併台野心上所能凝聚之整體力量。執政者在去年立委選舉無法過半後,為了達成政黨合作,不僅推遲正名制憲的承諾,更在扁宋會時簽下十點共識,重新供奉「中華民國」的神主牌,以中華民國是最大公約數之名,召來「憲法一中」、「九二共識」、「國共和解」等孤魂野鬼,使本土化運動遭逢嚴重挫敗。可悲的是,執政當局的妥協,不僅未獲得親民黨在法案、預算、人事審查上略表善意,反而使本土化運動失去了動能。尤其嚴重的是,執政者重新擁抱「中華民國」、「四不一沒有」,亦未能夠得到中國的善意回應,反被中國捉到把柄,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不僅公開要求阿扁信守扁宋會承諾,更從未停止反分裂國家法的立法腳步。
中國悍然啟動反分裂國家法的立法工程,固然是不智之舉,但是對台灣而言,卻也可能帶來一次因禍得福、化險為夷的轉機。首先,反分裂國家法的意圖在於破壞台海現狀,勢必影響亞太地區的穩定,已經引起國際社會正視中國崛起對世界和平秩序的威脅,台海安全反而成為一個國際社會無法迴避的課題。其次,台灣內部確有少數人對中國存有幻想,而中國對台灣步步進逼,使台灣毫無生存空間,將使這些人覺醒,促成台灣內部的團結,深化生命共同體的意識。尤要者,近來朝野的政黨合作走偏了道路,企圖以擱置台灣主體性獲取中國的善意回應,因此中國執意制訂反分裂國家法之舉,不啻當頭一棒敲醒了昏睡中的朝野政治人物。易言之,反分裂國家法固然暴露出中國的併台野心,但外來政權併吞之舉益顯急迫、粗暴,就愈發引起台灣人民的反併吞決心,而台灣的主體性與本土意識就更能夠凝聚與鞏固,台灣人民也就更能走出自己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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