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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平則鳴》拖吊外包拚業績

■ 穆麗足

我是一位身心障礙的家庭主婦,六日中午我與二兒子前往高雄探望三兒子,一起前往位於自立路與七賢路口的「正宗排骨飯」用餐,因附近港香蘭中藥的店面沒營業,且也畫黃線,我們以為假日應可供停車,且不必走太遠,就放心停好車前往用餐。

誰知道,吃完飯不到半小時,回來竟發現車子被拖吊了,地上寫著拖吊場的電話號碼,且畫著後車輪超出黃線約十幾公分而已,心裡正嘀咕著:怎麼這麼衰?二兒子也拿起手機準備問拖吊場的位置時,卻有一婦女騎著摩托車過來,好心的告訴我們:車子被拖吊了啊!不用打電話了,趕快去青年路那邊的拖吊場取車,要罰二千多元喔!就又騎著機車走了,我們還謝謝她的好心呢!可是一想,她怎麼會適時出現?又怎麼知道會被罰多少?

後來,在計程車上,才知道高雄市的拖吊是外包的,難怪他們會拚業績,且派人出去巡邏,一看到機會就通報拖吊,更妙的是,繳費窗口上面還公告帶有恐嚇味道的「此窗口有錄影,請注意言行」等,兒子向他們說:母親因行動不便所以才會就近停車等,卻回答:殘障者違規也是要受罰。

我們繳了錢取了車,卻覺得:如此媲美台北且具高水準的大都市竟把人人看成賊,難道我們只能敢怒不敢言?(作者為家管)


我小孩白白被打!

■ 荷葉邊

筆者的小孩(足齡二歲六個月)於六日早上十一點左右被對面鄰居(女性約卅歲左右)毆打。當時小孩是在自家騎樓下玩耍,而鄰居卻聲稱「很吵」,親自到筆者家中毆打我的小孩。

事後我趕忙帶著小孩到醫院驗傷,並且會同當地派出所員警至施暴者家中詢問。

不料,這施暴者的父親除了道歉之外卻以一句:「她是嘉南療養院斷定精神分裂症者」做結論。

難道我的小孩就該白白被打嗎?既然經醫師斷定有精神疾病且已有攻擊行為,為什麼沒有強制就醫?誰敢擔保不會有下一次?還是要等到悲劇發生後才來收拾嗎?(作者為會計)


我老公違反軍風?

■ 陳怡樺

我老公是一個安分守己的職業軍人,但是你絕對想像不到這樣的一個人會因為一個「偽證罪」的案子被起訴!甚至被以「違反忠誠軍風」這樣難聽的字眼記下生平的第一個過!

真相原來是…民國八十八年我老公在看守所內擔任輔導長,卻因為看守所發生疑似憲兵打犯人的案件而被約談,原本一件和他一點關係也沒有的案子,卻深深影響了他日後軍旅生涯的前途!原因就出在他前後兩次應訊內容有個地方不一致。然而以一般人的記憶而言,從事發到第一次應訊時間相隔半年以上,兩次應訊時間又隔二年之久,記憶模糊是一定的,內容有些不一致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不懂事態嚴重性的他卻因此背上了一個不名譽的過。

雖然後來事實證明他並非做偽證,純粹只是年代久遠造成記憶模糊產生的誤會,但當我們請律師去函申訴「處分違反先刑後懲」原則時,卻被上級單位以「處理無失當之處」駁回。一個因為不懂應訊技巧的老實人,硬生生被安上違反忠誠軍風這等罪名,處理上有沒有瑕疵,我想值得大家思考!(作者為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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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94年3月9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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