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要聞
頭版新聞
焦點新聞
政治新聞
生活新聞
國際新聞
自由廣場
社會•體育
社會新聞
體育新聞
寰宇探索
台灣蒐奇
財經新聞
財經焦點
證券理財
影視娛樂
影視焦點
影視綜合
生活藝文
流行消費
Smart3C.COM
家庭.兩性
健康醫療
自由副刊
青春Pasta
藝術文化
休閒旅遊
自由評論
今日社論
自由談
鏗鏘集
專題報導
服務專區
樂透彩券
統一發票
訂報服務
首頁 焦點新聞
《反反分裂法特別報導》

台11條對抗鴨霸中11條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針對中國審議反分裂法,台聯立院黨團總召羅志明昨天表示,中國反分裂法草案共十一條條文,為展現反併吞的決心,台聯黨團將在十一日公布新的反併吞法草案內容,可稱為「台十一條」,以對抗「中十一條」,台聯也盼以「台灣是不是中國的一部分」為題,交由公民投票決定。

羅志明呼籲,未來反分裂法通過後,陳水扁總統應依據公投法第十七條發動防禦性公投,否則台聯黨團會透過立法院發動公投,若藍軍在立法院杯葛,將策動六萬五千人連署,以民意對抗中國,發動題目為「台灣是不是中國的一部分」的公投。他認為,中國提出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背離現實、昧於現狀的說法,台灣現狀的改變須經由台灣人民的民主程序決定,中國的做法,是「鴨霸」的行為。

羅志明表示,反分裂法草案明確表示以非和平方式制止台獨勢力分裂國家,是授權中國解放軍使用武力解決分裂台灣的行為,是武力犯台的授權書。


〔記者彭顯鈞、李明賢、施曉光、田世昊╱台北報導〕針對中國反分裂法指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國家絕不允許「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立法院國、民黨團昨天均強調,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不容許任何改變或矮化主權行為,民進黨團更呼籲中國懸崖勒馬,國際社會也應出面斡旋。

民進黨團幹事長賴清德表示,昨日是一九九六年飛彈危機九週年,中國又祭出反分裂國家法,可見中國對台灣文攻武嚇的策略從來未變。他說,中國的反分裂國家法,並不是台灣人民所逼出來的,台灣捍衛主權的舉動,絕對不是所謂的挑釁行為,台灣的朝野政黨此時應一致對外,不要發表不符台灣人民利益的言論,而中國任何矮化台灣主權的意圖與舉動,一定會遭到台灣人民的反對,台灣人民也無法接受中國以任何非和平的手段,改變台海的現狀。

黨團書記長陳景峻指出,台灣與中國原本就互不隸屬,反分裂國家法表明只要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就可以使用非和平手段解決,不僅破壞台海現狀,更是侵略行動的障眼法。

另,民進黨立委蔡同榮、莊和子昨天表示,將提案制訂「反併吞法」,條文中同樣會明定三項條件,授權給三軍統帥,要求國際介入台海問題。

國民黨發言人張榮恭分析,反分裂法草案說明包括「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發生將會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的重大事變」或「和平統一的條件完全喪失」等,都要由中國加以定義及使用非和平方式,這種「踩線就打」的態度法律化後,彈性空間減少,嚴厲的行政裁量卻強化,未來兩岸局勢將更為敏感。

國民黨團書記長陳杰除向對岸表達嚴正抗議外,也對內向民進黨政府喊話,呼籲不要再動輒搞公投、制憲、正名等議題,激怒中國,把台灣帶到最危險的戰爭邊緣。

▲TOP 
中華民國94年3月9日星期三

新聞檢索

相關新聞
反制中國 緩推貨運便捷化
陸委會︰共軍獲犯台空白支票
反分裂法草案 中國國務院獲授權對台動武
美︰反對任何非和平方式
日強烈關切 籲兩岸和平對話
台11條對抗鴨霸中11條
反對中國惡法╱陳儀深:應檢討憲法模糊狀態
蘇貞昌:武力侵台的法律
呂秀蓮批中國 為犯台合法化
中國反分裂國家法草案全文
學者觀點╱中國對台戰略 反獨成主軸
扁:莫讓台灣成為國際孤兒
15縣市長連署 反對反分裂法
國軍今年演訓 強化城鎮戰
反斬首 陸戰旅進駐林口
軍購案兩新版本出爐

重點新聞 || 政治新聞 || 財經新聞 || 社會新聞 || 國際新聞 || 體育新聞 || 影視焦點

3C生活館 || 健康醫療 || 自由廣場 || 社論 || 自由談 || 鏗鏘集 || 生活藝文

Copyright(C)本網站全部圖文係版權所有

非經本報正式書面同意不得將全部或部分內容,轉載於任何形式媒體

建議使用IE 4.0以上版本以800*600模式觀看以達最佳瀏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