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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槍擊案重大突破特別報導》
長子、姊夫等四人列被告
〔記者黃博郎、王俊忠╱台南報導〕三一九槍擊案專案小組昨天表示,雖然陳義雄的家屬列為被告,但因屬家人,除依法可減輕其刑,也可能不起訴或緩起訴;揚言自殺的陳義雄妻子與姊夫黃維藩均被送至安全處所安置,警方廿四小時派員嚴密保護。
據了解,包括陳義雄的長子、長媳、次女及姊夫黃維藩,均被列為被告。專案小組指出,由於陳義雄的家屬最後仍配合偵辦,對案情偵辦頗有助益,為安撫陳義雄家屬,未來可能會設法減免被告的刑責。
陳義雄大兒子等四名家屬被檢方列被告,檢方表示是因對他們拘提、強制處分才列被告。至於湮滅證據問題,據了解,檢方認為這部分有待斟酌,因陳家人也配合供出實情,不起訴可能性高。
媒體前天到陳宅採訪,警方奉命護送陳妻至地檢署時,陳妻曾情緒瀕臨崩潰揚言自殺,因此專案小組除積極安撫其情緒,也廿四小時派員嚴密保護。
另一讓專案小組高度緊張的人物則是仲介陳義雄買槍的黃維藩,由於黃某已有八十餘歲,且是仲介陳義雄買槍的重要證人,為免其發生任何意外徒增外界的質疑,專案小組十分關切他的安全,日前已請黃某移居他處,並嚴加保護。
有專案小組成員說:「黃維藩的健康,已是目前全國最重要的事,最好派一組御醫在黃維藩身邊。」
三一九專案小組主任檢察官郭珍妮昨天受訪時指出,由於被列為被告者,皆屬陳義雄的家人,依法原本就可以減輕其刑,檢方起訴時,自然也會考量減輕其刑的相關辦法。
她並強調,檢察官對於案件起訴與否,有很大的裁量權,有一些案件,最後不一定要起訴,必須看有無構成犯罪的事實而定,有些案件最後仍有可能不起訴或緩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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