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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罹罕病 無情夫訴離
〔記者黃美珠╱竹市報導〕新竹縣曾姓男子與妻結婚後,因妻子家族的基因遺傳,連生兩子均患無藥可治的「裘馨氏肌肉萎縮症」,且都發病。身為獨子的曾某在傳統香火觀念下,以其妻患有不治之惡疾等理由訴請離婚,但新竹地院認為,曾某才是其家庭婚姻生活失序主因,判決駁回。
新竹地院判決指出,曾某和妻子婚後生育的兩個兒子,都陸續在四歲左右出現行動遲緩等徵兆,檢查確認是因母親遺傳,罹患無藥可治的「裘馨氏肌肉萎縮症」。
裘馨氏肌肉萎縮症又名「裘馨氏肌肉營養不良症」,和「羅倫佐油」同為性聯遺傳疾病,衛生署新竹醫院神經內科主治醫師郭燦銘說,醫界學名簡稱為「D&D」,是一種母親帶原的隱性、性聯遺傳疾病,只有男性會發病,好發年齡在三歲,患者通常活不過廿歲。
判決書指出,曾某疑因無法面對這樣的打擊,先是指控他的妻子有精神疾病﹔後又指稱妻子任由他六、七十歲的母親廿四小時照顧兩名病童,導致曾母疲累過度中風,因此訴請離婚。曾妻則反指,曾某把孩子罹病所有過錯和責任丟給她,自己在外與新歡同居,她為使兩個兒子有生之年仍有一個完整的家,所以一直忍讓。
承審法官調閱相關醫療紀錄、也傳喚曾某的兩個兒子到庭作證後,認為民法第一○五二條第一項第七款、「婚後」有不治惡疾始得請求離婚的規定,和曾某夫妻的狀況不符﹔曾妻也未患有精神病。
法官表示,曾妻能適時對外求援,善用社會資源,也能以正面態度面對兩子的病症,兩人的婚姻生活失序應歸責於曾某,因而判決駁回曾某離婚的請求。
兩子活得精采 曾母心願
記者黃美珠╱專訪
連續生下兩名罕見疾病兒,曾太太現在最大的心願,就是讓兩個兒子短暫的生命活得精采、有意義。對於判決結果她無悲也無喜,因為在面對人生大難,應是最親密的愛人卻選擇和她分道揚鑣,她能做的,就是保有他在孩子心中的父親形象。
「責任盡了,我自然就會離開」,曾太太說,這幾年她願意承受各種苦楚和煎熬,只因為「他是我的孩子」,而打贏官司並非她所求,只希望未來能夠相安無事的各自生活。曾太太五、六年來,不斷向有關單位爭取補助,讓兩個兒子學會用電腦作畫,兩個兒子也很爭氣,曾陸續獲得台灣大學電腦研習表現優良獎、榮譽獎;也曾拿下「亞特盃」台灣北區運動會電動組第一名、第二名;董氏基金會「畫心情 - 憂慮情緒紓解」佳作,還當選過新竹縣模範兒童、罕見疾病基金會才藝優異獎等。
承審法官張百見感佩的說,他真的很意外,兩個病童在曾太太教養下,充滿樂觀和自信神采;選擇逃避的曾某應該自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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