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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育重於植樹
■ 劉炯錫
每逢三月十二日,政府首長常配合一年一度的植樹節在媒體鏡頭前種下象徵性的一棵樹。年復一年,許多地點一種再種,今年種的苗木死了,明年再種。公路邊「土發」的樹都不算數,公路養護單位非得把這些樹砍除,再花錢搬樹來種不可。像這樣不順應在地自然力,卻反其道而行,有時連林業部門也如此。建議政府廢除植樹節,改為保育節。
所謂保育(conservation)乃是改變過去對自然資源毫無節制的利用,轉而採取保守、審慎、節約的(conservative)態度,運用智慧與良好的生活習慣,以使可再生資源生生不息,不可再生資源也能兼顧後代子孫的權益,達到永續發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目標。
植樹雖可以是保育的手段之一,尤其在社區裡,樹木提供遮蔭、景觀、防風等多項重要功能。但若無生態觀,除達不到預期功能外,植樹可能如放生一般,植樹過程會危害在地野生動植物,即使種活了,甚至蔓延開來,可能造成外來種入侵的災難;東南台灣面向太平洋的山坡上,原由千百種本土植物組成複雜多元的生態體系,卻因政府林業部門的推廣,目前到處是外來種的銀合歡,何時才能回復福爾摩沙的自然風貌呢?
另外,植樹過程也會污染本地生物基因,台灣的環境非常多樣,各物種在各地的基因有其在地特色,目前政府或園藝商提供的花草苗木多沒有「身分證」,到處移植的結果可能導致雜交,混淆在地基因庫。這在動物方面已有東部烏頭翁、環頸雉的研究證實,但植物方面可能仍在「植樹節」正面、廣泛、長期宣傳的掩蓋下,小看生物多樣性基因層次被污染的問題。
台灣四面環海,水氣充足,植物普遍生長旺盛,除非泥岩、峭壁、衝風、仍在崩塌等極少數的惡地,哪有像中國內陸童山濯濯,久久不能成林的陸地?很可惜,大多數台灣人對本島生態體系的認識不清,許多人根深柢固地認為植樹造林就等於保育,殊不知「天然尚好」,亂植樹會破壞土壤穩定、降低水源涵養效能,並掠奪野生動植物的生存權,不利維護台灣豐富的生物多樣性。有鑑於此,建議全民重新認識台灣這塊土地與生態,破除植樹神話;相信自然保育才是台灣人永續發展之道。即使生活上有樹木需求,植樹也應符合保育原則。(作者為台東大學自然科學教育系教授、東社社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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